农村在耕地建养殖场算违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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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在耕地建养殖场算违建吗?

非常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耕地建养殖场是否违建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耕地的土地性质是否合适?

2、是否取得合法批建手续?

3、是否在国家的禁养区内,有无在生态红线内?

根据以上三个方面给您做一下详细阐述:

一、耕地的性质。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农用地分为下列五种: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

1、耕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小于一米,北方宽小于两米的沟、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为五种:①灌溉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灌溉的水旱轮作地;②望天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包括无灌溉设施的水旱轮作地;③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④旱地,指无灌溉设施,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⑤菜地,指常年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大棚用地。

  2、农用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农用地分为下列五种: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

  3、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一般来说,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老百姓称基本农田为“吃饭田”、“保命田”。



  4、农用地转用

  农用地转用,是指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确定的农用地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后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农用地转用又称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未利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及农用地内部之间的相互转换不属于农用地转用的范围。

  5、建设用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分类》的规定,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业、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共建筑、住宅、交通、水利设施、特殊用地等。建设用地又可分为八种:①商服用地;②工矿仓储用地;③公用设施用地;④公共建筑用地;⑤住宅用地;⑥交通运输用地;⑦水利设施用地;⑧特殊用地。

所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您的耕地的性质不属于基本农田,那您就有了可以建养殖场的基本条件。其他地块都是可以用来建设养殖场的。



这里呢也讲一个特殊案例,因为非洲猪瘟的影响,国家对生猪养猪在基本农田的使用上放宽了政策。

具体政策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设施农业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必须恢复原用途。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

  通知明确,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

所以现在建立生猪养猪厂,使用一般耕地可以不需要审批手续,同时,在涉及到基本农田上也有了一定的放松。



二、是否取得合法批建手续?

一般情况下,在土地性质符合的情况下,农业设施用地的报批需要办理手续。办理手续的流程:

(一)用地申请。农业生产经营者需申请设施农用地的,应拟定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设施类型、数量、用地规模等,与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用地协议。农业生产经营者持用地协议和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用地申请。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协议)复印件。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基层国土资源所对用地申请条件、用途、规模、选址、复垦措施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出具选址意见书和选址图(标明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报县级农业(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确需使用基本农田预留指标的,须按照《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十三条及相关规定先行办理报批手续。

(三)县级农业(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级农业(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对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种养殖业项目内容、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以及对经营者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送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四)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和农业(水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对设施农用地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包括用地条件、用地规模、选址情况等)、耕作层保护措施、土地复垦措施等内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查未通过的,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县级农业(水产)行政主管部门。

(五)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用地申请经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向设施农业经营者下达用地批准通知书。同时,抄送同级农业(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以上手续基本办完基本上您的农业设施用地基本上就问题不大了。

三、是否在国家的禁养区内,有无在生态红线内?

这一点也需要提前做好功课,可以拿您的地块找国土的相关部门进行查询,这个非常快,如果不在基本上问题也就不大了。



综上所述,您可以对照以上三项进行自检,如果都满足条件了,那您的养殖场肯定不算违建,但是如果不满足,那您一定要小心注意了。


不疯烧枉少年


放在以前不算,因为以前国家穷,支持大家多搞副业,多创新,而现在国家貌似富了,砖家多了,砖家为了体现自己不是一无是处,费尽脑汁想出许多损招,禁生二胎,导致现在遍地光棍,家禽禁止散养,导致今年许多人吃不起肉,禁止烧从矿上直接买回来的煤,只能烧可能是他们家亲戚家生产的什么环保型煤,导致去年冬天死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挨冻,太多太多了,砖家坐在58层高楼办公室里,喝着查收的极品茶叶,抽着受贿的高档香烟,思索着有个什么与众不同的招数能显示出自己的存在,大事他不敢,怕能不好得罪高层,就把目光盯上了广大的有苦说不出,逆来顺受的老百姓,制订了许多不切合实际的龟腚,你下楼来到地上看看,环境的污染不是老百姓用煤做饭造成的,现在又让生二胎了,大家敢生吗?如果二胎还是儿子的话,他出生的那一刻就是他爹跳楼的时候,


真诚豪迈


回答:在农村随便在耕地里建养殖场,是否违法下面本人向你来按照法律回答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有两个条件向你说明:

一、在农村要建养殖场如果在耕地上修建,首先必须经村委会同意才能开始。但是如果你要建筑的养殖场是在国家规定的村基本农田里,这是任何领导和个人也批复不了的。

因为国家在这点上面在2019年已经出台新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或挖砂、采石、采矿、取土、以及堆放固体废弃物品和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活动"。同时又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渔等"。依据国家这个基本农田保护新规,要想在基本农田里建什么养殖场是坚决不行的。必须取消这个念头!

二、如果你的养殖场要想建在非基本农田上,这一点国家是允许的,请看国家对这一方面的规定。

"如果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国家的《畜牧法》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的。

又说"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它没有改变土地甪途"的行为,是合法行为。并明确指出:"申请非基本农田建养殖场国家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来审批"。只要向村委会申请批复后即可,这样你的目的就达到了,看到这里的以上两条你可放心了吧?马上行动吧!完全可以大力发展你的养殖事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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