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年報或存嚴重虛假陳述 股民:呼呼監管重拳打擊

來源:鳳凰網財經

01 董監高不敢認年報

律師:僅聲明不能保證可以免責。

鳳凰網財經訊4月23日晚,兆新股份發佈2019年度報告,年報顯示,多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針對年報內容發出了異議聲明,表示對年報數據不承擔責任。

具體如下:董事兼副總經理楊欽湖、董事陳實、獨立董事王叢、獨立董事李長霞、獨立董事肖土盛無法保證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並不承擔任何個人或連帶責任;監事黃浩、蔡利剛、郭茜、財務總監蘇正無法保證本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法保證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不同意承擔任何個人或連帶責任;常務副總經理郭健、副總經理湯薇東、副總經理金紅英對報告無法發表意見。

《審計報告》中,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表示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意見的基礎主要有四大問題,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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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年報或存嚴重虛假陳述 股民:呼呼監管重拳打擊

《內部控制鑑證報告》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基礎主要如下所示:

兆新股份年報或存嚴重虛假陳述 股民:呼呼監管重拳打擊

對此,鳳凰網財經聯繫了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律師表示,上市公司董監高如果想撇清責任不被處罰,或者不在民事賠償中承擔連帶責任,需得及時向監管機關提交自己掌握的違規線索,配合做好調查,僅僅聲明不能保證可以免責。

同時,董監高不能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說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可能存在嚴重虛假陳述的嫌疑,律師提醒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要高度謹慎。

鳳凰網財經注意到,兆新股份近期董監高離職頻繁,律師向鳳凰網財經表示,無論是頻繁離職還是不能保證信息披露的準確性,都會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持續經營產生重要影響。

據新《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本法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上述違法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發生上述情形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信息披露義務人報送的報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上述違法行為,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發生上述情形的,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律師向鳳凰網財經表示,新《證券法》對董監高的處罰責任比過去高了很多,擔任違規上市公司的董監高的壓力可想而知,隨著違法成本越來越高,未來上市公司董監高閉著眼睛保證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越來越少,更多的將會如實為投資者負起責任。

02 連續兩年淨利潤為負 面臨退市風險

兆新股份2008年在深圳中小企業板上市交易,發行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5年,總部位於廣東省深圳市,所屬行業為特種化工,2019年總營收為4.31億元人民幣,其中光伏發電收入佔比49.03%,員工總數474人,法定代表人為楊欽湖,實際控制人為陳永弟,沈少玲。

兆新股份2019年報稱,2019年,面對國內外複雜多變的情況,公司圍繞著既定發展戰略,努力克服困難,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受工廠搬遷、融資環境未得到改善、參股公司經營業績不達預期等因素影響,公司經營壓力較大,經營業績整體下滑。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431,282,903.18元,較上年減少172,345,999.40元,降幅28.55%,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275,183,761.51元,較上年同期減少74,488,521.41元,降幅37.12%。

公告稱,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淨利潤均為負值,且2019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行“退市風險警示”處理。

03 違規過於頻繁 兆新齊收關注函和律師函

4月24日,兆新股份收到來自中小板公司管理部的關注函,要求說明兆新公司部分高管、獨董不保證年報內容真實完整的合法合規性。並要求其在 2020 年 4 月 28 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並對外披露。

兆新股份年報或存嚴重虛假陳述 股民:呼呼監管重拳打擊

同時,兆新股份因子公司拖欠租賃租金於近日收到北京金誠同達(深圳)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金誠同達”)發來的《律師函》。

兆新股份全資子公司永晟新能源的全資子公司新餘德佑太陽能電力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餘德佑”)因經營發展的需要,擬以光伏電站設備向廣西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西租賃”)開展融資租賃業務,融資總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6,000萬元,租賃期限5年。

根據廣西租賃與新餘德佑簽訂的《補充協議三》附件《實際租金計算支付表》,新餘德佑應於2020年4月15日支付第8期租金人民幣31,419,194.46元,其中本金28,888,888.90元,利息2,530,305.56元。截至律師函出具之日,新餘德佑分文未付。

根據新餘德佑和廣西租賃簽署的《融資租賃合同》及相關的補充協議約定,公司應於2020年4月15日支付第8期租金31,419,194.46元。截至目前,新餘德佑逾期支付廣西融資租賃第8期租金31,419,194.46元。

04 股民:呼呼監管重拳打擊兆新股份違規行為

據證監會網站24日消息,證監會將繼續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重拳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欺詐等惡性違法行為,用足用好新《證券法》,集中執法資源,強化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違法責任,加大證券違法違規成本,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堅決淨化市場環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市場紀律和市場秩序,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據悉,兆新股份不是第一家董監高不敢確認年報的上市公司。在此之前,赫美集團董監高不敢確認年報,怒懟公司;康得新董秘和獨立董事在年報披露時辭職。

上市公司違規違法嚴重損害了投資者利益。針對兆新股份的違規行為,有股民向鳳凰網財經表示,呼籲證監會盡快重拳出手清查嚴懲,保護投資者利益,淨化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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