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问答:有人冒充我的QQ骗同学的钱,我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知乎问答:有人冒充我的QQ骗同学的钱,我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问:我的QQ号被盗了,当吃晚饭时一初中同学打电话来问我,说我向他借钱真的假的时,我才意识到。我开始修改密码,但我试了六次,都是能改密码,但一登录就说身份失效,请重新登录。我又用小号去告知同学们我的号被盗了,但事实证明,还是晚了。虽然有些同学防范意识很强,但还是有三个同学被诈骗了,共计2100元。向老师寻求帮助,但老师并不插手此事。我们报了案,但警察说就算抓住了犯人,但如果犯人不想赔偿的话就只坐牢。他们是因为我的账号被盗而损失的钱财,但终究又不是我骗取的他们钱财,毕竟我自己的家庭也不富裕,就算赔偿我不可能全担。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法官微课堂: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被骗的同学因为第三人(诈骗者)的诈骗行为造成损害,应当由诈骗者承担赔偿责任。你作为QQ账号的管理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你

是否存在过错

本案中,你的QQ账号被非法盗用,作为一名普通的网民,你难以预料和阻止该事情的发生。得知QQ账号被盗用之后,你采取了积极的补救措施,包括及时修改密码、通知自己的同学等等,最大限度的防止了损失的扩大。因此,你在本案中尽到了管理义务,不存在过错。

同时,在本案中,你同学虽然是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一定过错。作为网民,你同学应当充分认识互联网的虚拟性,在通过QQ进行资金交易之前,有义务对QQ账户使用者的真实身份进行核实。因此,你同学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

综上,诈骗者应当承担对你同学的赔偿责任,你作为QQ账号的管理人,在本案中尽到了管理义务,无须承担赔偿义务。

然而,法律无情人有情。愿意借钱给你的同学,尽管受骗上当,但患难见真情,值得你珍惜。建议从情义的角度,对被骗的同学给予适当补偿,并以此为契机,巩固你和同学之间珍贵的友情,这才是本案你最大的收获。

仅供参考,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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