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法院:认真落实“六专四室”要求 提升警务保障水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六专四室”建设规范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法院关于开展“六专四室”建设情况自查工作要求,4月22日下午,神木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建国组织司法警察大队、综合办公室对院机关“六专四室”建设配置情况开展自查并按要求进行完善,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相关工作要求。

神木法院:认真落实“六专四室”要求 提升警务保障水平

神木法院:认真落实“六专四室”要求 提升警务保障水平

检查现场,法警大队负责人王军详细汇报了先期的摸排情况。目前神木法院机关“六专四室”基本整改配备到位,针对“六专四室”建设存在的不足,副院长崔建国在现场检查时逐一提出整改方案和要求。他强调,最高人民法院将“六专四室”达标情况作为“三年规划”验收的重要内容,司法警察大队要严格按照最高法院通知精神和省高院推进会,结合神木法院实际情况,认真快速作出“六专四室”整改方案并落实: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安排和部署中,充分认识“六专四室”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排查到位,按照建设标准,仔细排查、不留死角、整改到位;三是抓好智慧警务建设,在改造监控系统建设中要增加摄像头,做到法院每个角落监控无死角;四是强化实战性警务训练,加快成立法警党支部,提高司法警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曹锐平 苏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