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開始實行這項新規,大部分車主哭訴以後不如改騎自行車!

最近,有人介紹說,私家車不能強行報廢。只有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才能引導報廢。但是,有人明確指出,私人汽車行駛60萬公里是困難的,或者在達到這一里程數之前,它可能無法上路。

5月1日開始實行這項新規,大部分車主哭訴以後不如改騎自行車!

一般來說,新購買的私家車在前六年免檢,在兩年內定期去另一個年檢標籤就行。但你六年後有沒有想過?每年進行一次年檢。自去年年底以來,新的年檢制度已經頒佈。

5月1日開始實行這項新規,大部分車主哭訴以後不如改騎自行車!

這是傳統的燃油車年檢,實行汽油車汙染物排放限值和測量方法,稱為GB18285-2018,而這項新的國家標準,於2019年5月1日正式實施,所以有多少車輛可能無法通過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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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排放標準國六已經在全國各地實施,因此私家車沒有報廢的義務,沒有報廢的時間限制,它成為“笑談”。我們的私家車能行駛60萬公里嗎?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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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隨著新能源汽車的迅速崛起,傳統燃油汽車對環境的汙染的確是一個問題,但如果實行一刀切,則是非常困難的。因此,只能逐步限制生產燃油車和對燃料車進行年檢。

5月1日開始實行這項新規,大部分車主哭訴以後不如改騎自行車!

那麼購買過燃油汽車的車主是不是應該考慮換成新能源汽車或自行車?歡迎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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