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母則剛!為女走出婚姻陰霾,單親媽媽重拾生活樂趣

與前夫是通過親戚介紹認識,當時即將步入三十歲的我,被家裡人各種催婚,而前夫無論是家境還是工作都很相仿,再加上我們兩個年紀相當,所以相處下來都覺得對方不錯。


五個月後,在雙方家人的催促下,我們領證結婚了。也許因為當時沒有完全瞭解透徹,婚後不到兩年,我們就發現了各自在很多事情上的分歧,經常爭吵,他也開始晚歸,那時候才發現自己所嫁非人,婚姻生活一團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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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離婚的想法,但離婚後對生活的恐懼遠遠超過了這個想法,尤其是還不到1歲的女兒,不想她小小的年紀就生活在單親家庭,也擔心過自己日後的生活沒有經濟來源,自己與女兒的生活沒有保障。


本性懦弱的我以為自己的隱忍可以換來他的覺醒,但是沒想到他越來越暴躁專橫,連女兒的哭泣也成為了他發脾氣的藉口。我才意識到若再繼續這樣的婚姻,有的只是名存實亡的夫妻關係,而帶給我和女兒的將是無盡的傷害。


顧不得他家人的一再勸說和挽留,我還是將離婚協議書遞到了他的面前:女兒跟我,我會帶著女兒回孃家,但法定的撫養費一分也不能少。

離婚後,我把女兒交給父母帶,然後打算再找份穩定的工作,但由於疫情的原因,很多單位年前的招人計劃都停滯了,於是自己先找了份簡單的兼職會計,然後趁空餘時間又買了財務的書,打算考個會計中級證書,提升自己的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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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兼職的收入並不高,但足以覆蓋女兒的奶粉、衣物和玩具支出。也要感謝我爸媽對女兒的照顧,讓我不用來回奔波那麼辛苦。現在的我很享受單身的狀態,對未來也有了初步的計劃,已經走出了離婚初期的窘迫,生活在越來越好,路也越走越寬。


但是回過頭來想想,如果不離婚,每天忍受著丈夫的壞脾氣和各種貶低的話,那真的是帶著女兒在煎熬中過日子。雖然她還小,雖然她長大了未必有這樣的記憶,但作為母親,我真的不忍心看到她受到絲毫的傷害。


而決定離婚的那一刻,我也做好了一直做單親媽媽的準備,我不怕別人異樣的眼光,我也不會讓女兒受到任何委屈,會為了女兒往前衝,甚至是更好的物質生活。

我知道,現實生活中有不少這樣的例子,離婚後的女人,似乎一直被陰霾籠罩著,看不到她們臉上的笑容,她們哭訴生活的不公,哭訴前夫的背叛,卻忘了只有徹底從不幸的婚姻中走出來,才能重拾生活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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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與曾經刻骨銘心的情感的告別,那種錐心的疼痛,需要時間才能撫平傷口。但若不選擇放下,傷痛會一直藏在心底,時不時揪得你生疼。而當你揮手告別,開始新生活之後,你會發現離婚不過是人生的又一次分離,它並不能把我們推入了萬丈深淵,而是意味著,人生另一段全新旅程的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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