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仙居六部门联合喊话:自动履行有“奖励”!

“不管做人还是做生意,都要讲诚信,该我出的部分,我一分都不会少。”

4月16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来到仙居法院领走了台州市首张《自动履行证》。

今天,仙居六部门联合喊话:自动履行有“奖励”!

当事人自动履行 领回“诚信小红本”

郭女士在仙居经营一家工艺品厂,2017年前后,她向某木业公司购买板材进行加工,但生产出的一批产品被检测为不合格,不仅货没卖成,还赔了一笔钱。郭女士认为是这批原材料有问题,才导致产品不合格。她与木业公司进行协商,但一直没有结果,50多万的货款就一直拖欠着。

2020年2月25日,木业公司向法院起诉。近日,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郭女士一次性支付原告46.5万元。

在调解协议签订的第三天 郭女士便将款项全部付清了

了解到仙居法院正在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郭女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顺利拿到了《自动履行证》。

今天,仙居六部门联合喊话:自动履行有“奖励”!

什么是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这张《自动履行证》又有什么作用?

今天,仙居六部门联合喊话:自动履行有“奖励”!

今天上午,仙居法院联合仙居县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局、金融工作中心、人民银行仙居县支行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意见》,向全社会喊话:自动履行有“奖励”!

《关于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意见》具体措施包括:

1、县法院每季度发布诚信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当事人名单,建立诚信履行名单库,并推送给县发改局、县财政、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中心和人民银行仙居县支行等。

2、为纳入诚信履行名单库的自然人、法人提供诉讼绿色通道和诉讼服务专窗等便利服务;申请诉讼保全的,依法降低其保证金比例。

3、对纳入诚信履行名单库的自然人、法人在行政审批、资质审核、备案等开辟绿色通道。

4、在实施财政性资金扶持项目和政府采购时,将诚信履行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5、将诚信履行情况作为推荐“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重要参考。

6、各金融机构应优先支持诚信履行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在贷款授信额度和利率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

7、对于自动履行完毕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可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

8、县法院每季度对已发布的名单库自然人、法人根据当事人履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其他单位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名单库中的自然人、法人有违法失信行为的,应及时反馈县法院,一经核实,立即停止其名单库人员资格。

9、县法院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中心和人民银行仙居县支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本意见实施过程的相关工作情况,并解决遇到的问题。各单位设立一名日常联系人员,负责相关协调工作。

六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并建立当事人自动履行名单库

✪一是为了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新需求。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在自动履行法院裁判后,由于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无法证明已履行义务,导致其在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时因为有涉诉信息而受限。

✪二是为了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目前,执行收案数仍居高不下,当事人自动履行情况并不理想,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提升自动履行率能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收案数。

✪三是为了补齐信用建设短板。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多为负面评价机制,对守信人员褒奖缺失,通过正向激励机制能让守信者享受诚信红利,增强诚信履行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对于在审理阶段或者裁判文书规定的履行期内自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均可以自行向仙居法院申请《自动履行证》,并在生产生活中主动出示证书即可。

法院将会在诉讼各个环节向当事人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引导当事人申请纳入诚信履行名单,让守信者享受诚信红利,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自动履行光荣,抗拒执行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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