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一堑未必长一智“隔夜酒”酒驾“栽”两次

■河南经济报记者 付宜成 通讯员 李翔 李代余 田连合

日前,信阳明港交警在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处一名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而更巧的是其两次酒驾被查均因“隔夜酒”所致。

平桥区王岗乡的刘某2015年9月成功申领了C1驾驶证,其曾因2019年7月21日晚间大量饮酒,次日持C1证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明港交警查处,被处以罚款和驾驶证记24分、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违法成本巨大,可是好了伤疤忘了痛。今年4月1日晚间又大量饮酒,次日驾车回王岗走到S333毛集路口时恰遇明港交警对过往车辆开展安全检查,其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其行为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两次被查时间仅仅相隔8个月,因为“隔夜酒”酒驾两次被查。最终,刘某将面临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明港交警提醒,切莫小看“隔夜酒”的威力,多起清晨发生的交通事故都与“隔夜酒”酒驾有关。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根据每个人的体质和酒精摄入量不同都有所差别,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所以请驾驶员们喝酒后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免和防止“隔夜酒”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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