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到底該不該打?李玫瑾教授:孩子除了愛,還要有敬和畏

為人父母之後,最見不得打罵孩子的行為。而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也意識到打罵孩子的行為值得商榷,並思考著新一代育兒要怎樣做。

李玫瑾教授說“除了愛之外,還要有敬畏”

李玫瑾教授在《圓桌派第四季》“偏激:跟孩子溝通不簡單”說了一席話。

她說:“人的成長過程中,要形成一些東西,除了愛之外,還要有敬畏。如果孩子違法了,懲罰實際上是一種保護,讓他知道怕,知道後悔,以後再也不敢了,真的讓他不敢了才是保護他。”

這話被不少文章斷章取義,用來支持自己所謂的“孩子該打就要打”。實際上,李玫瑾教授說的懲罰是針對孩子違法了,而人要的是“敬畏”。那麼敬畏就是打嗎?不,不,不!“小的時候是不要罵不要打!

孩子到底該不該打?李玫瑾教授:孩子除了愛,還要有敬和畏

拜託寫作前能不能好好看視頻!別坑了不明真相的家長

小的時候,指的是哪個年齡段呢?

0-6歲!普遍認為,6歲之內是育兒期。李玫瑾教授在另一個訪談節目中也提到:孩子養育到18歲有三個臺階,就是6歲、12歲和18歲。而6歲之內又有兩個臺階:情感撫養(0到3歲)和性格培養(3到6歲),這兩個臺階都是人一生墊底的

孩子到底該不該打?李玫瑾教授:孩子除了愛,還要有敬和畏

什麼是敬畏?

“敬畏”兩字在先秦時期就已經出現,管仲在《管子·小匡》中說:“故以耕則多粟,以仕則多賢,是以聖王敬畏戚農”;《史記·魯周公世家》也用到:“乃命於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汝子孫於下地,四方之民罔不敬畏” 。它們表達的都是“既敬重又害怕”的意思。

也就是說,只有“害怕”是不夠的,還要“敬重”

在養育孩子、對孩子的行為生氣時,毆打、責罵和恐嚇,只是讓孩子感受到“害怕”,並不能獲得孩子的“敬重”。說實話,毆打、責罵甚至恐嚇孩子,其實是父母自我情緒的宣洩,以及對自己無能的掩飾。而聰明的父母會主動學習或者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緒,並用更好的方法來教育孩子,從而獲得孩子的“敬重與害怕”。

孩子到底該不該打?李玫瑾教授:孩子除了愛,還要有敬和畏

人為什麼要有敬畏之心?

正如明朝方孝孺說:“凡善怕者,心身有所正,言有所規,糾有所止,偶有逾矩,安不出大格”。

又如明代呂坤在《呻吟語》所寫:“畏則不敢肆而德以成,無畏則從其所欲而及於禍。”

再如清朝曾國潘所說:“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

也就是說,知道敬畏的人,自身行為端正,說話有分寸,行為不衝動,即便偶爾有出格行為,也不會有太大的過失。因為有所敬畏的人,不敢放肆而修養德行;而無所敬畏的人,則任性妄為而招惹災禍。這大概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舉頭三尺有神明吧。

孩子到底該不該打?李玫瑾教授:孩子除了愛,還要有敬和畏

怎樣讓孩子有敬畏之心?

從小抓起,在育兒階段培養。可以哪些方面入手培養呢?

1、教孩子遵守交通規則,從淺顯的法律常識入手

人都是社會人,而社會是有規則的。憲法、法規、制度、條例等等,都是社會規則的體現。其中交通規則是與我們生活最密切的,是孩子對規則的最直觀認知。“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小朋友,你別跑,站穩腳跟把燈瞧”、“手頭不出車窗外,不在路上玩遊戲”……

孩子到底該不該打?李玫瑾教授:孩子除了愛,還要有敬和畏

2、日常生活中善於與孩子約定規則

孩子在用電子產品時,約定一天最多看一個小時;在兩個或多個孩子玩耍時,約定玩具誰先拿到誰先玩,要玩時交換著玩;在去超市或商場時,約定一次只買一個東西……這些約定能培養孩子的自律。

3、父母以身作則,行有所止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不要對孩子放任不管,不要期盼其他人、幼兒園或者機構來教養孩子,更不要把毆打、責罵和恐嚇當育兒手段。

父母自己能遵守交通規則,能遵紀守法,對孩子做到言而有信,學會自我管理情緒,尊重孩子的人格與自尊,才能贏得孩子的“敬畏”

孩子到底該不該打?李玫瑾教授:孩子除了愛,還要有敬和畏

4、生命教育,並尊重自己及他人隱私

帶孩子去公園,傳達愛護花草樹木的觀念;帶孩子去自然博物館,瞭解生命的起源;帶孩子去動物園,認識生物的豐富多樣;帶孩子去圖書館,通過書籍認知世界;帶孩子去旅遊,領略風土人情……

最重要的是,對孩子進行生理教育,保護自己的隱私,並尊重他人的隱私。孩子只有自尊自愛自重了,才能更好的敬畏這個世界、這個自然、這個社會和他人。

孩子到底該不該打?李玫瑾教授:孩子除了愛,還要有敬和畏

結語

如上只是一家之言,僅供大家參考。但真心希望,父母能與孩子有更多的溝通方式,有更多的切入點來教養孩子,而不是依賴毆打、責罵及恐嚇等暴力手段,就像一網友所寫:“不要讓你的嘴成為刺傷孩子的尖刀,不要讓你的拳頭落在孩子身上,更不要親手把孩子藏在心底的惡魔放出來”。孩子們有了敬畏之心,才會走得遠、走得穩,未來才能更加美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