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龍式募捐”是“誤會”?那就該叫停

●特約評論員 於立生(江蘇)

日前廣東省湛江市麻章區第二小學的學生家長遇上件麻煩事——班主任老師在家長群發了一則《社會捐贈倡議書》,還有一條號召家長捐贈物資的通知,並以“接龍”登記捐贈數量的形式呼籲家長為學校捐贈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物資。有家長認為:如此做法不妥,會讓那些沒捐物資的家長顯得很突出,讓家長不得不捐獻。(4月20日澎湃新聞)

“接龍式募捐”是“誤會”?那就該叫停

群內發佈的捐贈通知,家長以“接龍”的形式登記捐贈數量。資料圖

“接龍式募捐”曝光後,有家長稱捐贈非出完全自願,而是實質上受壓力裹挾。涉事學校教務辦則表示:確有在家長群以“接龍”方式進行募捐,目的在於保障捐贈過程和信息的公開、透明,而非強制捐贈,且此做法是經上級部門允許的。但湛江市教育局則回應稱:此前沒下發過讓各級學校向家長募捐防疫物資的文件或建議。涉事各方呈現出各說各話的態勢。

目前,在防疫大局下,返校復學等工作已成民生關注焦點,口罩等防疫物資的須充足儲備,做到有備無患,亦是各界共識。但是,口罩等防疫物資的採購、儲備,理應由涉事學校自力完成,如果確有資金缺口,或者其他困難,那也應由涉事學校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由教育部門會同財政部門,來加以安排,予以解決,而不是由涉事學校隨意向學生家長亂張嘴、亂伸手。

適齡學生是政府提供的義務教育的服務對象,作為政府義務教育具體實施者的公辦學校,亦不應向學生家長要任何物資——包括防疫物資的變相攤派,加重學生家庭負擔。尤其是,疫情之下,不排除已有學生家長,正處收入下降乃至失業的困境之中,涉事學校更應對民生維艱抱持一份體恤之心,自覺的不去隨意給人增壓力、添麻煩。

此外,捐贈本應秉持自主、自願的基本原則。但是,誠如有家長所說:“接龍式募捐”,會讓那些沒捐的家長顯得很突出,壓力山大之下,逼得家長們不得不捐。他們不排除會慮及自己的“面子”,更是會慮及孩子的自尊心,尤其是,會顧忌家長間的捐多捐少、捐或不捐,會否導致孩子之後在學校受到老師的區別對待。

儘管涉事學校教務辦口口聲聲:“家長們自願捐贈,沒有強制”,但是捐多捐少、捐還不捐,投鼠忌器之下,家長們還真是“萬般不自由”。所謂的“自願”,在“接龍式募捐”之下,早就變了味兒,而且,囿於孩子在校接受教育、自己受制於“校”由此帶來的家長、學校雙方地位不對等,這也註定了所謂“自願”的必然變味兒。

既然湛江市教育局表示,壓根就未對轄區各級學校下發過讓向學生家長進行防疫物資募捐的文件或建議,那麼,對於涉事學校在家長群擅自安排“接龍式募捐”的出格做法,就應及時介入,予以叫停。而鑑於涉事學校以一副“法不責眾”的姿態表示:“這麼做的應該也不止我們一個學校”,教育主管部門更應聞風而動,在轄區內進行大範圍的排查、糾偏。

不向學生家長亂張嘴、亂伸手,理應成為義務教育階段各公辦學校的基本行為準則,更應上升為教育主管部門“令行禁止”性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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