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取赞助费、非法收受企业财物......武穴这些干部被处理


武穴市纪委监委关于5起损害营商环境

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全市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武穴市原食药监局梅川分局副局长朱敏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问题

2015年至2017年11月,朱敏在分管梅川镇城区食品日常监管及行政执法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先后向辖区内某食品批发经营部、某酒店、某冻业经营部、某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等6户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共计13万元,均未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朱敏将上述借款转借给他人用于经商资金周转。2018年5月,市纪委给予朱敏严重警告处分。


2、武穴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科科长夏丽文、审计科科长田菊君、工会副主席毛亚平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问题

2014年1月,夏丽文、田菊君、毛亚平三人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某建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出借资金共计123万元,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回本金与利息共计149.3万元,其中,夏丽文违规获利4.465万元,田菊君违规获利4.711万元,毛亚平违规获利1.38万元。2018年11月,市纪委分别给予夏丽文、田菊君、毛亚平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3、武穴市国土资源局武穴分局原副局长刘明新非法收受企业财物问题

2014年7、8月份,刘明新任武穴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一中队负责人期间,发现湖北某光能发电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有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该公司找到刘明新,提出让其在调查处理上帮忙,并要刘明新以借钱的名义放50万元到该公司,到时给刘明新70万元好处。2014年10月,刘明新借款20万元给该公司,并要求该公司出具120万元借条,借条签订时间提前到2014年7月1日。2015年2月,该公司转款30万元给刘明新,含退款20万元及付好处费10万元。事后,刘明新向光能公司李某某讨要剩下的好处,光能公司未付。减去约定的利息34640元,刘明新实际收受光能公司李某某贿赂款65360元。2017年12月27日,武穴市法院判处刘明新犯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刘明新还有其他违法问题。

2019年1月,市纪委监委给予刘明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4、武穴办事处吴谷英社区原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吴国安向企业索要捐赠款问题

2014年,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计划落户吴谷英社区,时任吴谷英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吴国安向该公司董事长杨某某提出社区资金周转困难,让其捐赠100万元用于社区资金周转。2015年7月,该公司向吴谷英社区汇款100万元,吴国安安排社区会计以捐赠款类目入社区集体账。吴国安还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市纪委给予吴国安严重警告处分。


5、武穴办事处新矶社区干部向企业违规收取赞助费问题

2013年上半年,湖北某有限公司作为市招商引资企业落户武穴办事处新矶社区。2013年6月16日,新矶社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公司落户工作,会上时任新矶社区副主任何流芳提议社区按照每亩4万元的标准向该公司收取赞助费。6月19日,该社区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收取公司赞助费事宜,何流芳再次提出收取赞助费的要求,时任新矶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郭茂军表示同意,并安排何流芳和时任新矶社区委员会委员吴天金找公司具体协商。经协商,该公司同意支付400万元赞助费,并于2013年7月至8月期间分三次将400万元赞助费支付给新矶社区。后新矶社区将此资金用于该社区工业园建设。

2017年10月,市纪委给予郭茂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何流芳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吴天金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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