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我是大明星”,“星光大道”,“春晚”,朱之文徹底火了。
成為紅人的朱之文自己沒有一點明星架子,反倒是街坊四鄰“飄了”。
畢竟作為農村出生,就算紅火掙錢了,始終不忘本,回家鄉修路,建水利,借錢給村民。
升米恩,鬥米仇,人性是貪婪的,你對他們的施捨,對於他們而言是理所當然的。
你家條件好不搞鄰里關係,在他們眼中你就是另類。
面對村民的百般無賴,朱之文開始拒絕無理要求,村民就罵朱之文火了忘本,沒良心,直言不諱地詆譭他。
到後來直接蹲守在朱之文家門口,絲毫不顧及朱之文的私人生活,你不配合我,我就打毀你家。
有些人就是眼紅,看不慣別人好,就算報警解決,完事後也不會改變,甚至會變本加厲的報復,這樣的人欺軟怕硬,
村裡人過激行為,互聯網紅利發展到來,辛辛苦苦頂著大太陽種田,還沒拍幾個小視頻掙錢來的快,誰還願意去種田,這不村裡出了個“大紅人”,把他當作工具人使喚,一邊賴著吸血,一邊詆譭羞辱,這種行為是在令人作嘔。
據說朱之文如果搬走,村裡人就威脅挖他家祖墳。
農村執法效率普遍不高,真報警拘留幾天,人出來了照樣鬧事,還在村裡唱壞名聲,
到最後還得出門迎接,苦笑著賠不是,滿臉心酸無奈。
農村可怕在於你身處的環境中,你無法獨善其身。
好人應該得到尊重,而不是被壞人當作作惡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