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鄂中医返鲁后被罚?”济南槐荫卫健局:前年非法行医今被强制执行

4 月 28 日上午,针对媒体曝出"援鄂中医返鲁后被罚"一事,济南槐荫区卫生健康局回应称,早在 2018 年便有群众举报,在孙桂杰(女)经营的"养生馆"接受针灸拔罐时被烧伤,山东省立医院出院诊断为:面部烧伤 ( 3%TBSA 深 II° ) 。后经查实,孙桂杰未取得相关证书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被行政处罚。因其拒不履行,槐荫区卫健局于今年 1 月 2 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 月 23 日,槐荫区法院对"孙桂杰非医师行医案"准予强制执行。

据媒体报道,孙桂杰于 2 月 8 日驾车前往武汉,参加某中医组织的志愿活动,4 月 5 日返回山东后缴纳了该案的罚款。以下是济南槐荫区卫健局回应全文:

孙桂杰非医师行医案情况说明

(2020 年 4 月 28 日)

2018 年 11 月 29 日投诉举报人(井翠珠)到槐荫区卫生健康局进行投诉,自述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济南槐荫胡小妮经络养生馆接受针灸和拔罐治疗时烧伤,山东省立医院出院诊断为:面部烧伤(3%TBSA 深 II°),认为济南槐荫胡小妮经络养生馆涉嫌无证行医,要求严肃处理。

2018 年 12 月 04 日投诉举报人陪同槐荫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槐荫区阳光新路某小区的"济南槐荫胡小妮经络养生馆"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现场指认。经查营业执照显示,"济南槐荫胡小妮经络养生馆"的经营者为孙桂杰,现场还发现孙桂杰正在为两名患者进行针灸治疗,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及其中一位患者进行了调查取证。

经调查核实,孙桂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自 2018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04 日在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阳光新路某小区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槐荫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其予以没收济槐卫医证保决 [ 2018 ] 1204201 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保存的器域,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元整 ( ¥1950.00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000.00 ) 的行政处罚。

槐荫区卫生健康局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作出济槐卫医罚 [ 2018 ] 120420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向孙桂杰确认的送达地址邮递送达,因该地址无人、电话不接而退回。2019 年 5 月 22 日向孙桂杰邮寄送达的济槐卫医罚字 [ 2018 ] 120420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孙桂杰拒不履行,槐荫区卫生健康局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向孙桂杰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济槐卫医催 [ 2018 ] 1204203 号《催告书》,催告孙桂杰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 10 日内将罚没款 21950 元、加处罚款 20000 元缴至济南农商银行槐荫区各营业网点,邮件因该地址查无此人、电话停机而退回。

槐荫区卫生健康局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向槐荫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济槐卫医罚 [ 2018 ] 1204201 号行政处罚决定。槐荫区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槐荫卫生健康局作出的济槐卫医罚 [ 2018 ] 120420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且槐荫卫生健康局依据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的地址已向孙桂杰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催告书,程序合法。槐荫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作出行政裁定书 ( 2020 ) 鲁 0104 行审 2 号。裁定如下:准予强制执行申请人济南市槐荫区卫生健康局申请的事项:对被执行人孙桂杰追缴罚没款人民币 21950 元、加处罚款人民币 20000 元。


“援鄂中医返鲁后被罚?”济南槐荫卫健局:前年非法行医今被强制执行

“援鄂中医返鲁后被罚?”济南槐荫卫健局:前年非法行医今被强制执行


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