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企业应急性稳岗返还申报指南

铁岭市企业应急性稳岗返还申报指南

为了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根据辽人社发〔2020〕8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一、申报时间

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二、申请条件

申请应急性稳岗返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自2019年1月以来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未足额缴纳的,可在补缴失业保险费后申请。

(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三)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规定标准。

(四)企业申报时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

1.2019年以来,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出现亏损(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证明材料);

2.2019年以来,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利润总额同比下降30%以上(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证明材料);

3.2019年度以来,下一年度利润总额比上一年度同比下降30%以上);

4.2019年以来,连续2个自然季度进出口额较上一年度同比下降20%以上;

5.经市政府认定为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为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

(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恢复有望企业:

1.企业尚有未完成合同,或有新订单、新项目、产品或服务购买意向协议;

2.2019年以来,满足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条件后,连续两个月及以上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环比回升(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证明材料);

3.经市政府认定为恢复有望企业的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为恢复有望企业的。

(六)与工会组织协商或以其他形式制定稳定就业岗位的措施。

(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2020年一季度内因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停工停业45天以上(需有相关行政部门出据证明材料),且满足上述(一)(二)(三)款的,可申请应急性稳岗返还。

三、返还标准

可按以下标准计算:

1020元(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6个月×年平均参保职工人数。

四、申报要件

1.《铁岭市企业应急性稳岗返还申请认定表》、《企业法人承诺书》(可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下载,网址http://rsj.tieling.gov.cn/);

2. 提供与申报条件相对应财税报表、进出口单据、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证明材料等;

3.与工会组织协商或以其他形式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五、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铁岭市:024-76215712

银州区:024-72888802

铁岭县:024-74852092

开发区:024-72690964

开原市:024-73626997

清河区:024-72186036

调兵山:024-76862306

西丰县:024-77814802

昌图县:024-75824405

铁岭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二三里编辑 赵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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