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錄】市委書記出事後,女局長怕影響趕忙退贓款

【警示錄】市委書記出事後,女局長怕影響趕忙退贓款

河南靈寶市住建局黨委書記劉仙妮(副處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18年接受調查。


裁判文書網公佈的《劉仙妮受賄、貪汙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檢察機關指控劉仙妮受賄78萬,夥同他人侵吞公共財產40.452萬(劉仙妮分得19.252萬)。其受賄額中最大的一筆是50萬。


2014年7月至2018年春節期間,劉仙妮收受房地產開發商、工程承包商宋某、張某1、孫某等6人共計78萬元並據為己有。案發前,劉仙妮將該78萬元分別退給行賄人。


其中最大一筆有50萬來自宋某。


根據宋某供述,其2012年購買靈寶市盛祥國際商場的樓盤,準備在2014年上半年開業,但盛祥國際廣場上一圈全是住建局建的花壇,花壇不拆除,盛祥國際商場沒有停車場,沒法開業。其多次找時任住建局長劉仙妮解決拆除花壇的問題,但遲遲得不到解決。得知劉先妮女兒在西安上班,剛買了房子,還貸壓力比較大。2014年3月,宋某約劉仙妮到其辦公室喝茶,又說到拆除花壇的問題,劉仙妮說會盡力協調解決。隨後將50萬現金送給劉仙妮下。不過,2014年7月,劉仙妮將50萬通過銀行卡還給宋某。不過隨後宋某又提取50萬現金送給劉仙妮。之後花壇拆除。直到2018年7月底,劉仙妮聯繫其,在其辦公室,劉仙妮說靈寶市原市委書記喬長青出事了,她把50萬退還了。


而受賄的這50萬,劉仙妮並未用在買房上。根據劉仙妮供述,宋某給的50萬元拿回家後,以月息1分5利息借給鄰居亞玲用了3個月,利息一個月7500元,共收了22500元。2014年7月,其心裡害怕,就通過銀行轉賬把50萬元退給宋某了。但是在把這50萬元還給宋某的當天,宋某在靈寶文化活動廣場路邊又把50萬元放到其車上還給了我。2018年7月,其到宋某的辦公室把錢退給宋某了。一是因為市紀委調查其的問題;二是因為靈寶市委書記喬長青被調查,對其影響也很大。


2019年7約法院一審判處劉仙妮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0萬元;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0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萬元。


靈寶市為河南三門峽市所轄的縣級市,位於豫陝晉三省交界處的河南省西部,是聞名全國的黃金之城。在落馬的官員中,包括靈寶連續兩任市委書記喬長青、李宏偉“領銜”,落馬大批官員,包括市長級官員李少白,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張社平,市政協原主席張成寶,原副市長趙龍、楊社軍、周增順,市公安局原局長宋中奎,公安局黨委委員馬松濤、劉占強、李靈偉,市檢察院原檢察長楊紅巖、副檢察長唐洪敏等。


其中,喬長青曾任靈寶市長,後任市委書記,2018年7月在三門峽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任上被查,2018年12月被雙開。

李宏偉2016年6月接替喬長青任靈寶市委書記,第二年8月被查,2018年4月14日被延津縣法院以受賄罪、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

來源:法律人的故事、重案組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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