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張琦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新華社北京4月30日電 最高檢30日消息,中共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琦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張琦利用擔任海南省三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海南省旅遊局局長、中共儋州市委副書記、儋州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儋州市委書記、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中共三亞市委書記、中共海口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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