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定陶油價低?官方發告誡函:不得低於成本價銷售

菏澤定陶油價低?官方發告誡函:不得低於成本價銷售

4月22日,菏澤市定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告誡函,為確保成品油市場價格的穩定,防止價格違法行為的發生,加油站銷售成品油一律不得高於國家制定的最高零售價,不得低於成本價,凡是違反成品油銷售價格規定的,將作出嚴厲處罰。

《告誡函》要求,各加油站銷售成品油不得高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制定的最高零售價格,不得低於成本價格,(成本價,包括進貨成本和經營成本) 。

《告誡函》對價格違法行為作出了處罰告誡,凡超出最高零售價銷售成品油的價格違法行為,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之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凡低於成本價銷售成品油的價格違法行為屬於低價傾銷,將有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於制止低價傾銷行為的規定》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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