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要求喬丹前三年球鞋銷售超400萬美元,喬丹兩個月賣出7000萬

耐克要求喬丹前三年球鞋銷售超400萬美元,喬丹兩個月賣出7000萬

NBA記者Darren Rovell今日更新推特,談到了耐克與邁克爾-喬丹的第一筆球鞋合同中的一些特殊條款。

Rovell稱,耐克當時有3個條款,喬丹若全部都沒做到,耐克就可以跳出合同。

第一是喬丹需要拿下最佳新秀,這一點喬丹做到了。

第二是喬丹需要在新秀賽季就成為全明星,或者場均20分,喬丹也都做到了。

第三是喬丹在第三個賽季之前,球鞋銷售額要超過400萬美元。但事實是喬丹新秀賽季開始兩個月,他的球鞋銷售額就達到了7000萬美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