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10个月,聊城警方冻结电诈被骗资金1.48亿元

今年前10个月,聊城警方冻结电诈被骗资金1.48亿元

现场返还受害群众被骗资金

11月18日下午,聊城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并现场返还部分受害群众涉案资金。

发布会现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鹏介绍说,今年以来,全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同比上升48.57%,涉案金额同比上升31.13%。从作案手段看,刷单类占34.02%;贷款、代办信用卡类占20.6%;杀猪盘类诈骗占7.84%。从涉案金额看,刷单类、杀猪盘类以及贷款、代办信用卡类居各类发案损失前三位。其中,杀猪盘类诈骗涉案金额占28.09%,位居第一位,刷单类涉案金额占24.63%,位居第二位;贷款、代办信用卡涉案金额占16.51%,位居第三位。

李鹏表示,今年1—10月份,全市共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2名。市反诈中心共接预警52497条,预警反馈率100%,成功劝阻51584起,成功率98.26%,为群众避免损失2000余万元。全市通过侦办平台紧急止付个人、对公、三方账户10166个,止付金额2.57亿元;冻结账户1067个,冻结金额1.48亿元,向受害群众返还被骗资金560余万元。

另据了解,9月份以来,公安部持续向我市推送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虚假征信消除校园贷类诈骗电话线索,涉案手机号码均为在我市漫游的外地号码。为及时打击犯罪、消除影响,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联合研判打击专班,开展侦破工作。经专班克服重重困难,深入研究,果断出击,连续打掉7个在我市安装GOIP设备、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通讯支撑的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24名,缴获GOIP设备15台。

今年前10个月,聊城警方冻结电诈被骗资金1.48亿元

缴获的电诈作案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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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曾经遗失?快去查查名下“两卡”信息

日常生活中,被冒名办银行卡并不是个例。

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从18日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因为个人信息的泄露、身份证遗失等原因,每个人都有可能被人冒充办理银行卡、电话卡,而一旦“断卡”行动完全实施,按照现在的规定,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在此,警方特别提醒,请有身份证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市民,一定要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作“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从而影响个人生活。

另外,民警也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大中专学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信息安全,绝对不能出租、出售、出借或者购买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否则,不仅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记者了解,“断卡”行动开展以来,聊城公安机关打掉贩卖“两卡”团伙28个,抓获涉嫌“两卡”犯罪嫌疑人156名,对130名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了训诫,惩戒失信人员89人,缴获对公账户230余套,银行卡2700余张,电话卡3600余张。

租售借买“两卡”行为纳入个人征信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因为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失控。11月1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鹏表示,目前开展的“断卡”行动,采取打击、整治、治理、惩戒多种措施,集中抓获一大批“两卡”违法犯罪团伙,集中整治一大批“两卡”犯罪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集中治理一大批开办“两卡”较多的运营商和银行营业网点,集中惩戒一大批“两卡”违法失信单位和人员。

其中,惩戒的重点有三个——

严格惩戒开办电话卡失信人员。对此次“断卡”行动中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的失信用户,实施每家基础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的惩戒措施。

严格惩戒开办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失信人员。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同时,还会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

公开曝光。工信部和通信运营商、人民银行负责公开曝光一批开办涉案“两卡”较多的营业网点。国务院联席办负责将纳入惩戒的所有“两卡”人员公开向社会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全媒体记者 赵艳君 通讯员 付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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