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做遊戲解說需不需要版權?是不是和電影一樣要授權才能創作?

敏銳吖


其實版權問題這個概念在自媒體中一直都是比較模糊的。之前我們看到谷阿莫因為發表劇透的視頻,被KKTV、“又水整合”、迪士尼等5家公司告了。主要爭論的焦點就在於“二次創作還是侵權”,最後被確認觸犯了臺北的《著作權法》。這主要還是因為谷阿莫的名氣太大,甚至可以直接影響到電影的票房。其次就是他在電影上映之初就買到了正版,然後在電影還未在其他地方上映的時候就先推出了“五分鐘瞭解某某電影”的相關作品。谷阿莫的解說風格幽默搞笑,並帶有濃濃的調侃味道,往往將一部優秀的電影解說成各種俗套。而在油管看到這些視頻之後,觀眾也不大可能再去觀影了。

其實我們錄製的遊戲,只要是購買的正版,加上玩出獨有的操作,配上專屬的有辨識度的解說,那就算是獨立作品了。不過遊戲始終是遊戲公司的,版權始終在別人手中,真要你下架的話還真就得下架(就像農藥視頻被禁止在頭條傳播一樣)。如今的視頻版權問題,更多的是在道德層面。將別人錄製的視頻拿過來重新解說一下、將別人發現的創意重新操作錄製一遍,都很難維權的。就算維權成功也僅僅是刪除而已。


遊戲公司其實也是巴不得大家都去錄製視頻,這樣的話可以大力宣傳,增加人氣,對遊戲公司本身也是大大有利的。如果有一天,某個遊戲公司真的禁止所有人以視頻的形式在網上發表,那估計這家公司估計也快了。


街機時代


很高興接到你的邀請

依我看,無論你是否因為你的作品獲取利益,你都侵犯其著作權。因為你的視頻裡面使用了該遊戲廠商的作品(圖片、模型、音樂等相關素材),這種行為必須被權利人認可,不然就被視為侵權。你購買正版,只表示你玩正版遊戲是合法。但你並不具備傳播與分發的權利。舉個例子。

比如現在的網絡遊戲直播,如果未經權利人許可的話,是可以要求停止直播直至起訴法院。

如今,有些明顯的違法行為,我們是可以判斷的。但是看到有人違法,所以自己也想摻和進去,但是違法的人未被起訴,最大的原因在於,違法的人是個窮鬼,權利人不去維權僅僅是因為成本考慮,贏了沒錢賠,還搭進去一筆訴訟費。

所以你只要夠窮的話,你基本可以無視民法,因為最多就是把你關起來,還給你管飯。刑法的話可就不是開玩笑的了扯得有點多了,另,我並非法律專業人士,如果不對,直接忽略即可。

最後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搞笑爆笑視頻剪輯


一款遊戲內的美術,音樂,商標等一般都是有版權或者商標保護的,你錄製下來,在你的錄像的畫面中呈現了遊戲內容,實際上是一種複製行為,所以個人認為單純錄製的過程,這裡的內容的版權,如果有,那就是遊戲公司的。

然而,如果你在操作遊戲的過程中進行了足夠構成作品的解說,或者其他獨創性的,可以被版權法認定為作品的部分,那麼你對於這部分是享有版權的,因此大體上,你的歸你的,遊戲的歸遊戲。

最後,再說到玩法的問題,因為玩法作為一種抽象層面一般不被認為是作品,加上你玩的這個遊戲,不管再怎麼玩,都是被遊戲開發設計在內的,因此玩法這個角度,一般不會影響上述判斷。甚至有些公司會主動找你呢!

但是如果你的素材都是來自別人的,只是類似點評式解說的話,那麼你就需要別人授權才行了,不然容易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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