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15年前,13岁的男孩掐死邻居6岁小孩并投入井中压住井盖,判处赔偿金15万,男孩儿父母转移全部财产拒绝赔偿:“要钱没有一分,要命我有一条。”
2001年,单身母亲韩浪带着儿子亮亮来北京打工谋生,租住在北京的一个城中村,韩浪所有的愿望就是多赚点钱,让孩子在好一点的环境中长大。
由于韩浪没有文凭和技能,只能靠打一些零工维持生活,日子过得相当艰难,但是亮亮很懂事。
一天下午,韩浪回家后发现亮亮不在家,以为他是和隔壁邻居家的小孩一起玩。天渐渐黑了,亮亮还没有回家,韩浪不放心开始去村里找。
找遍各处也没有找到,这时村里的一个小孩子说村西头的水井里有一个孩子掉进去了。韩浪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奔到井边一眼就认出了那是亮亮的尸体。韩浪当时一头栽倒在地,不省人事。
村民们帮助她把孩子背回家,并且报了警。很快查出凶手是张家13岁的小儿子强强,强强说因为失手掐死了亮亮,怕大人责罚,就把亮亮扔到村口的空水井里面,并且盖上井盖。
最后,因为强强才13岁,不到法定年龄,只被处收容教养三年,法院判处监督人也就是强强的父母赔偿丧葬费和赔偿金,共计15万元。
02
15万对于张家来说并非拿不出,张家有两辆小轿车,大女儿也已经在工作。
但在法院判决下来前,张家早已将家中的两辆小轿车和其他财产产转移,一分钱也不赔给韩浪。
没有收入和积蓄的韩浪连亮亮的丧葬费也拿不出来,只能把孩子的尸体放在医院的太平间。韩浪上门去找张家说:“不管多少,先给点安装费吧,让孩子入土为安”
张家父母态度十分蛮横:“要钱没有一分要命,我有一条”,从始至终不肯拿出一分钱,面对这种情况,法院也无能为力。
更可怕的是,张家父母还把自己一分钱没赔的事情拿出来到处炫耀:“不赔偿又能拿我怎么样?我儿子也就三年不回来了”。
韩浪浪在亮亮去世后已经是痛不欲生了,面对这种刺激,几乎快要崩溃。
03
韩浪在打工期间结识了同村的男友李大君,李大君因为残疾多年未婚,一直对亮亮视如己出。看到这种情况,忍不住上门找张家理论,张父将李大君羞辱了一顿,仗着人多势众把他打得头破血流。
韩浪此时已经心如石灰了,2006年的一天,她去五金店买了5斤浓硫酸,趁着张家大女儿乘公交车的时候,把浓硫酸泼在了她的身上。她已经写好遗书了,唯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老母亲和李大君。
韩浪做好了死刑的准备,后来法院判处她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赔偿张家女儿36万元,其他被溅伤的乘客12万元。
对这一切韩浪都认,她不再上诉。按照法律规定,孕期是不用坐牢的。此时的她已经怀孕3个月了,但是韩浪觉得自己有罪,她打掉了她这一生最后一个孩子。她说会用余生去赎罪,去偿还。
张家母亲恶狠狠的咆哮:“你还有人性吗?你为什么不来害我,要害我的女儿。你现在后悔吗?”
韩浪说:“如果是法官问,我会说后悔,如果是你问,我永远不后悔。”
已经脱下法官袍的法官问张母:“那你为什么一分钱都没有付过?你家不是还有两辆车吗?”
有什么样孩子就有什么样的父母,13岁的孩子在误杀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躲避责罚,放弃了原本可以救人的机会。强强的父母但凡心存一点怜悯和善良,就不会为了一己私利把一个无助的母亲逼上绝路。三个孩子,两个家庭,就在这极度自私的毒素中被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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