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出去公共场所乘公共公交通被拒绝,如何保护盲人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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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盲犬是非常优秀的工作犬,他们充当者盲人的眼睛👀,国家应立法来保证这些工作犬的权益,因为保证他们的权益,就是保证了盲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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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比较长久的问题,也是社会矛盾的一种,是社会进步必然会遇到的问题,可以参考一下发达国家。

保障视力障碍人士使用导盲犬已是世界共识,盲人可携带导盲犬出入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各种公共交通工具,如拒绝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导盲犬乘公共交通”已成国际惯例。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免费使用导盲犬是视力障碍人士享有的一项社会福利,而培训导盲犬的费用也常由政府、协会与个人分担。对视力障碍人士使用导盲犬的权利,全球至少有30多个国家通过立法予以保障,如澳大利亚的《反歧视残疾法令》及《伴侣动物法令》、美国的《联邦政府残疾人法案》、日本的《残疾者辅助犬法》等。在这些法律中,均无一例外地明确规定:盲人可以携带导盲犬出入所有公共场所和乘坐各种公共交通工具,而拒绝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其实我国在2000年的时候有一个规定:

2000年,我国申办2008年奥运会时,就曾承诺导盲犬可以入境。2008年残奥会期间,为保证外国运动员携带的导盲犬可以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导盲犬使用和管理的通告》,其中规定导盲犬作为特殊犬类,被允许随盲人出入所有比赛场馆、竞赛场和公共场所

在我国,导盲犬的数量比较稀少,培训机构很少,切资历不一定有保证。加上我国宠物犬袭击人的事件非常多,导致人们对于导盲犬有敌视,认为不安全,在公共场所会袭击人类,进而不允许进去公共场所。

话说回来,也不能盲目开放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首先就是导盲犬的培训机构是否有资历,狗狗是否有相关培训证书,这些个人是没有能力做到的,必须得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才能顺利进行,我国还在发展中阶段,社会矛盾很多,需要慢慢的完善,只能等待了。


橙不利多


拿出导盲犬工作证,证明接受过训练不该拒绝乘车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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