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文明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做好我市双创工作,高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警力,严查驾乘摩托(电动)车电动车不戴头盔、超员、无证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月19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交警大队机动巡逻民警在城区各街道严查涉摩托(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当天行动中,共查处涉摩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5起,其中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31起,其他违法行为14起,依法扣留违法车辆12辆。
看看今天又是谁因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上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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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驾摩托、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
摩托车因其速度快、保护措施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大多造成头部受伤,因此,保护头部对摩托车驾乘人员非常重要。实践证明,安全头盔对驾乘人员的头部具有很好的防护作用。
法律链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0元、记2分。
图文 / 何召文 编辑 / 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