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使用“日照綠茶”地理標誌 證明商標的通知

大眾網·海報新聞日照4月28日訊“日照綠茶”是我國知名的區域公用品牌,是我市的寶貴茶業資源。為維護、提升品牌形象,進一步規範“日照綠茶”生產、經營行為,保護使用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經2019年運行實踐的基礎上,根據《日照綠茶“母子品牌”使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現對“日照綠茶”證明商標使用進行補充說明,通知如下:

一、使用“日照綠茶”證明商標,須在內包裝或內袋封口處粘貼防偽標識。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日照綠茶”證明商標防偽標識使用期限自授權之日起18個月,逾期自動作廢。

三、因系統升級,防偽標識內容更新,本年度新申請使用防偽標識須提供本單位宣傳照片和簡介(300-500字)。

四、通過三品認證(無公害、綠色和有機)授權使用“日照綠茶”證明商標的使用主體,須嚴格按照認定產量及包裝規格申請防偽標識數量,並作出承諾;通過茶葉質量檢測報告授權使用“日照綠茶”證明商標的使用主體,須嚴格按照當批次產品產量及包裝規格申請防偽標識數量,並作出承諾。

日照市茶葉協會

2020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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