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萬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關於募集資金2019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證券代碼:002276 證券簡稱:萬馬股份 編號: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實際募集資金金額和資金到賬時間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7]90號”《關於核准浙江浙江萬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核准,並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公開發人民幣普通股(A股)96,343,610股,每股面值1元,實際發行價格每股9.08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874,799,978.80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15,177,964.95元后,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859,622,013.85元。上述資金已於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位,業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2017年6月27日“XYZH/2017SHA10222”號報告審驗。

(二)募集資金使用金額及年末餘額

2019年度本公司實際使用募集資金144,874,310.49元,2019年度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淨額為787,874.36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資金滾動購買理財產品支出總計為530,000,000.00元,贖回理財本金595,000,000.00元,取得理財收益4,227,383.66元,理財產品尚未到期金額為105,000,000.00元。

2019年度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累計使用情況及當前餘額情況如下:

2019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擬使用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80,000,000.00元的閒置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適時購買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上述累計交易額度的使用期限為自公司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 個月內。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計交易額度範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人民幣 15,000.00萬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批准之日起不超過 12 個月。本公司於 2019 年 7 月 1 日實際使用募集資金暫時性補充流動資金15,000 萬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資金餘額為282,819,823.73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淨額),其中募集資金帳戶期末餘額27,819,823.73元,銀行理財產品105,000,000.00元,暫時補充流動資金150,000,000.00元。

二、募集資金存放和管理情況

(一)募集資金的管理情況

為規範浙江萬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根據上述管理制度的規定,本公司對募集資金實行專戶存儲。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及保薦機構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本公司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萬馬高分子材料集團有限公司及保薦機構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臨安市支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本公司簽訂的《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愛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薦機構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與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營業部簽署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本公司簽訂的《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2017 年 12 月,I-Charge Net智能充電網絡項目實施主體調整為萬馬聯合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後,該公司於2018年1月2日在分別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營業部(賬號1202021129800090771)和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賬號635112543012)開設“I-Charge Net 智能充電網絡項目”募集資金專戶。

2018 年1 月2 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萬馬聯合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及保薦機構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匯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本公司簽訂的《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2018 年1 月3 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萬馬聯合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及保薦機構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營業部簽署了《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明確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本公司簽訂的《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資金具體存放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元

三、本年度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

(一)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詳見本報告附件一。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出現異常情況的說明

本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未出現異常情況。

(三)調整募集資金實施主體

2017年12月11日,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2017年12月27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擴大“I-Charge Net智能充電網絡”募投項目實施範圍等的議案》,調整實施主體為子公司萬馬聯合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該項目實施主體的調整是基於公司目前實際均以萬馬聯合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各地方城市項目公司為全國快充網絡建設的投資主體。原項目實施主體浙江愛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負責充電設備運營平臺建設。

四、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發生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

五、募集資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問題

本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相關信息披露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募集資金管理不存在其他違規行為。

六、其他事項

浙江萬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8日

附件一

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對照表

2019年度

單位名稱:浙江萬馬股份有限公司貨幣單位:萬元

注:報告期,“年產56,000噸新型環保高分子材料”項目內部收益率為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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