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劳务报酬分歧大 乡村联调化矛盾

受疫情影响,家住襄城县丁营乡的丁某春节后一直在家中。看到别人复工复产,他却深陷劳资纠纷无法开工。日前,襄城县司法局丁营司法所巧用乡村联调模式,成功化解他与工人的纠纷,帮他解了困。

丁某今年58岁,一直承包工程,和邻村的王某等人保持雇佣关系已经好几年了。2017年8月,丁某承包了丁营乡某社区道路两侧下水道改造工程,让王某等人砌下水道。下水道砌了700余米时,王某等人因农忙停止工作。其间,丁某向王某等人支付工资1.6万元,并垫付了6600元搬砖费。

由于王某等人不能按时复工,丁某为如期完成工程,只好提高报酬雇人把剩下的1000余米下水道砌完。工程完工后结算各项费用时,丁某和王某等人就剩余工资和6600元搬砖费产生纠纷。两年多来,双方多次商讨解决办法,但均因分歧较大无果。

今年春节过后,此事再次被提上日程。如果纠纷无法解决,丁某和王某等人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势必受到影响。眼下,受疫情影响,工人紧缺,丁某临时找工人干活儿也不容易。丁某无良策,只好向襄城县司法局丁营司法所求助。

受理此案后,该司法所调解员当即戴着口罩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到现场实地测量。王某等人所砌下水道长度实为707米,工钱为每米40元,共计28280元。丁某已支付1.6万元。对此,双方无异议。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丁某垫付的6600元搬砖费和另外雇人多支付的5000元工钱。丁某要求从剩余工资中扣除,王某坚持不能扣除。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不是同村人,调解员决定采取乡村联调模式,发挥人民调解员的“熟人”优势,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丁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解,从情、理、法三个方面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经多方调解,丁某和王某等人互谅互让,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丁某同意向王某支付4000元,王某按用工数向众人合理分配劳动报酬。双方握手言和,两年多的纠纷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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