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劈腿有錯,但他們並未結婚,無需承擔法律責任,周揚青是否有公佈他人隱私嫌疑?

一蓑沾衣雨


他渣他都不怕,還怕別人公佈出來嗎!

人渣法不收,人渣天不收,人渣人會收。

無論婚前婚內,感情需要彼此的忠誠!


袁曉瑩317


周揚青是當事人,為啥不能公佈?

狗仔公佈明星分手,都沒見明星起訴侵犯隱私權,當事人發文陳述分手,為什麼不可以?


adiee


既然不是法律責任的問題,用感情用事的處理方式解決,有何不可?

這件事上,放在普通人身上,頂多是件揭露渣男的普通事件,那為何要苛求張揚清作為女生,在感情之事上揭露有道德汙點的前男友?

您的問題當然是肯定的,對於別人的隱私之事進行披露,當然屬於公佈他人隱私。可對於這件事的處理上,只有當事人羅志祥可以決定。

羅志祥是想要用法律武器,告周揚青也罷,用私下溝通的方式也罷,但最終還是需要羅志祥本人來決定,是否要用公佈他人隱私的理由狀告周揚青。

對於周揚青、羅志祥的事情,已經喧囂塵上許多天,本來沒必要對這件事多討論了。因此從根本上去看,這就是男女之間的感情問題,只是因為羅志祥本身作為公眾人物的身份,才引發曠日持久的關注。

還有,用我私人的看法來說,簡單點去看待這件事就行,沒必要上綱上線。

這本身就是私人問題,不必用什麼大義、道德之類,來過分苛責和徹底否定當事人;

這是男女感情問題,迴歸到最簡單的感情上,作為曾經感情上的受害者,周揚青揭露渣男也沒什麼;

這是兩個人之間的問題,如何對待前女友,交由當事人羅志祥來自己處理就好;

洗白還是繼續抹黑,也沒必要爭辯了,娛樂圈的事,就讓娛樂圈的人自己處理好了。

還是那句,現在明星們經常用的那句:別佔用太多公共資源,理性吃果,不過分解讀。

(文中配圖來自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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