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數字經濟時代已來,央行數字貨幣落地試點運營


區塊鏈數字經濟時代已來,央行數字貨幣落地試點運營

央行數字貨幣DCEP錢包

近期隨著央行數字貨幣(DCEP)正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四大城市率先試點運營,區塊鏈的火熱程度創歷史新高,國家把區塊鏈,人工智能,大數據等列為新基建,由此可見區塊鏈已經提升到國家戰略部署,2014年起我國開始數字貨幣研發工作。“目前,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雙層運營、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準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

那麼,什麼是數字貨幣?數字貨幣怎麼用?與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什麼區別?現金會被全部替代嗎?會不會引發通貨膨脹?對我們的日常生活將帶來哪些影響······

1.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幣,與法定貨幣等值,具有國家信用、法償性,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

這正是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虛擬幣的最根本區別。眾所周知,比特幣沒有任何價值基礎,也不享受任何主權信用擔保,無法保證幣值穩定,不可能成為一個有效的支付工具。所以DCEP是完全可以替代現有紙張人民幣的。

2.數字貨幣怎麼用?與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何區別?

如今移動支付高度發達,人們已經習慣只帶手機不帶現金出門。那麼,央行數字貨幣怎麼用?與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何區別?

在使用體驗上,雖然央行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支付的使用方式相似,都需要手機。但是,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實際上跟使用現金一樣;而支付寶、微信支付使用的仍是個人銀行卡里的餘額等。

據瞭解,使用數字貨幣時,不需要網絡、不需要銀行賬號。只要手機裝有DC/EP數字錢包,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實現轉賬功能,被稱為收支雙方“雙離線支付”。在沒有網絡或者網絡信號不佳的環境中,支付寶、微信支付無用武之地。

同時,央行數字貨幣還可以滿足人們一些正常的匿名支付需求,而支付寶、微信支付必須實名支付。

更為重要的是,兩者的信用基礎不同,效力不同。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而微信支付和支付寶只是一種支付方式,基於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結算,其背後是銀行商業信用。

也就是說,如果機構或個人不接受支付寶或微信付款,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但如果拒絕用戶使用數字貨幣付款則是違法的。

3.數字貨幣會引發通貨膨脹嗎?會完全代替現金嗎?

穆長春表示,央行數字貨幣要從數字化貨幣替代流通中的紙鈔和硬幣入手,並非要取代所有的人民幣。在商業銀行賬戶裡的餘額,實際上已經是以數字化形態存在了,沒有必要再進行替換。也就是說,我們可以用100元等值的數字化貨幣代替流通中的100元現金。

但業內人士認為,央行數字貨幣DC/EP即使推出,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數字貨幣也不可能完全取代現金,二者將會長期共存。數字貨幣可以作為百姓日常消費時支付手段的一種補充,中國邁向“無現金社會”更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值得注意的是,數字貨幣發行時,實行雙層運營模式,即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確保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不會引發通貨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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