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出台。
《方案》“干货”满满,分7大方面26小项,
提出积极抢抓中央和省高度重视老区苏区振兴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重大机遇,
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传承红色基因、产业转型升级、脱贫攻坚等方面,
用好用足老区政策,加快推进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方案》提出,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
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
到2022年,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取得更大实效,
打造成为汕头发展新增长极,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