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孩子(0

諎曖1


您好,我是一名哺乳育兒顧問,從我的職業經驗裡來分析,您所說的“0-6歲”這個命題範圍實在太大了。

在0-6年的時間跨度裡,一個新生命經歷了新生兒期、嬰兒期、幼兒期、幼童期、兒童期。站在兒童發展心理學的角度,這幾個階段的孩童心裡變化,有著截然不同的差異。萬萬不可用簡單的“哭了到底抱不抱”這樣的思維方式一刀切去考慮。

如果回答的簡單明瞭一些。可以從哭鬧,是屬於“心理需求”,還是“生理需求”來分析。

舉幾個例子:

㈠在新生兒期,0-3個月左右,幾乎絕大部分哭鬧,都會是生理需求。比如餓了、困了、尿不溼不舒服、肚子不舒服等等。小寶寶對這樣的生理現象無能為力,只能用哭來表達。這個階段,就必須要抱,要安撫,幫助孩子解決問題。

經歷好這個階段的寶寶,所有需求都能得到滿足,才能給後面的身體、心理發展奠定良好基礎。逐漸變成一個自信心強,有足夠安全感,有能力安撫自己的厲害寶寶。

㈡如果是1歲的寶寶,此時的哭鬧會摻雜非常多的心理需求。比如,對玩具不滿意,對媽媽忽略了自己不滿意,對遊戲環境不滿意等等。

這個階段的心理發展,還是需要家人非常多的耐心引導,為孩子解釋現象,幫助孩子理解因果關係。同時,又需要媽媽幫助孩子建立規則感。必要時拒絕孩子的要求。

所以在這個階段,抱抱,可以當做安撫的工具,讓孩子感受到挫折的同時有媽媽溫暖的懷抱陪伴,就可以了。

㈢再大一些比如3-4歲的孩子,已經建立了自己的社交圈,有相對固定的小夥伴。雖然有些寶寶,還是會通過哭鬧來解決問題。但這時候的家人,建議站在引導、給建議的角色,而不再是衝到第一線,代替孩子解決問題。這是為孩子形成獨立人格打下基礎。

分析完以上幾點,對您的問題有所幫準嗎?

我在自己的專欄也會聊到兒童發育的觀點,歡迎大家關注我!



聊餵奶的王老師


0-6歲的孩子哭的時候家長需要不需要抱?這件事不是看孩子犯沒犯錯,而由於0-6歲年齡是兒童身體和心理飛速發展的階段,這個年齡段跨度不小。

看到問題的描述,家長和成年人必須清楚,孩子也是獨立的個體,還也有孩子的權力。

0-2歲孩子還沒有出現自我意識,情緒與“重要扶養人”共生。其他年齡段,成年人觸碰孩子的身體,首先孩子必須要同意。

0-2歲

此月齡的孩子哭時,第一時間去擁抱。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語言發展還不是很好,只能通過“哭”這個行為來表達自己的“需要”。這個階段的孩子“哭”的背後都是傳達非常真實的內心感受。

可能是“害怕”的哭、“飢餓”的哭、“疼痛”的哭、“需要被關注”的哭、“不舒服”的哭……總之人類最初使用“哭”聲來呼喚養育者解決“生存問題”,最終能夠讓自己“活下來”是非常智能和高級的。

不存在家長所謂的“一抱就慣壞了”的後果。這是不懂孩子的成人,因自己心中“恐懼”的結論。違背兒童成長規律的特點。

並且透過這個觀點你會發現,成年人往往觀點層面時時帶有評判,比如:是對的還是錯的,是應該的還是不應該的,能還是不能等等。

成人不要期待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會理解家長多辛苦,也不要在這個年齡段使用“哭聲免疫療法”,因為這是一個人建立“安全感”的重要階段。

如果此時“安全感”建立不良,孩子沒辦法完全信任“重要他人”,那麼在未來養育中,家長會覺得非常麻煩和吃力。

2-4歲

此月齡的孩子逐漸有了“自我意識”,知道世界上有一個“我”的存在。很多家長認同“恐怖的兩歲”概念,但是我想說,你應該慶幸孩子出現的一系列行為表現。

是家長的不理解或者不願意接受“兒童獨立”才有“孩子淘氣”、“不聽話”這種感覺。

此階段家長需要幫助孩子做兩件事——“認識情緒”和“建構規則”。

“認識情緒”是幫助孩子瞭解自己的內在情感,使用語言明確的表達感受。

“建構規則”是讓孩子清晰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這個年齡的孩子有了自主意識,家長們會發現,他有情緒的時候你去抱他們他有時候是抗拒的。

這時家長就要意識到,尊重孩子的意願,如果孩子抗拒擁抱,那麼陪伴在旁邊就可以。當情緒透過“哭鬧”這個行為釋放出去後,家長可以詢問孩子是否需要擁抱,再去抱孩子。

這個時候,孩子有可能情緒釋放完畢後,會來找家長“求抱抱”,此時不要拒絕他,或者以“懲罰”為藉口不去擁抱他。

家長“拒絕”的行為,代表不接納孩子。

正確的做法是:家長擁抱孩子,並且明確的告訴孩子:“媽媽非常愛你,但是你過分的行為媽媽不能接受!”

也就是向孩子就表明:我接受你的情緒,但不接受你的無理行為。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哭”不僅是要解決生存問題,他們的心理有了更多的成長和變化。

他們“哭”可能是對“完美”、“執拗”、“秩序”、“空間”等都有不同程度的需要。這需要家長系統學習才能清楚。

4-6歲

孩子進入學齡前階段,如果此前的養育鋪墊都比較良好,那麼孩子哭鬧的行為會有所減少。否則就需要參照以上年齡來做,可能由於家長在養育的時候有些干擾或替代,導致孩子的心理年齡發展滯後。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開始有課業進入到日常生活,孩子的“哭”多半是由於“壓力感”、“不自信”、“挫敗感”導致。家長就需要在這些方面給予相應的支持。

在這個年齡段,家長擁抱孩子更需要尊重孩子本身,徵詢孩子同意後才能夠有身體接觸。要讓孩子學會“拒絕”!

這樣做也是在給孩子進行“安全教育”,讓孩子知道最最重要的一個規則就是:“沒有經過我的同意,不可以觸碰我的身體!”

總結

0-6歲的孩子哭鬧,家長要不要去抱孩子?這個問題的主體是孩子,客體是家長。問題的本質是詢問“行為”,而不是背後的“事件”。

客體要為主體服務,0-2歲,孩子“哭”就是呼喚,家長要立即給予擁抱。2—4歲擁抱孩子,告訴孩子:“我接納你的情緒,但不能接收無理行為。”4-6歲孩子有“拒絕”擁抱的權力,讓孩子知道,無論你是“好的”、“不好的”、“對的”、“不對的”,作為你的爸爸媽媽,我都會一直在你身邊陪伴你。

所有的0-6歲養育都在讓親子關係能夠相互平等和信任,愛才得以在家庭中流動。最終都是做人生最重要的工作——“安全感”的建立。


兒童觀察員佳霖


孩子(0-6歲)哭了,如果不知道孩子為什麼哭,第一個動作應該是去抱,但抱住孩子並意味著事情的結束。

幼童哭都是有特定原因的,比方說摔疼了、委屈了、傷心了、耍小脾氣了、撒賴了......

抱住孩子後第一時間確定是否受傷(特別是小月齡的寶寶),受傷及時送醫。如果沒有,就再詢問TA發生了什麼事情,為什麼哭。如果TA能及時告訴你原因,就針對原因去解決。

如果委屈、傷心,TA的情緒需要宣洩,就抱著TA安撫,讓TA哭一會,疏導情緒。

如果是耍小脾氣了、撒賴,就給TA幾分鐘自己梳理情緒,然後等TA平復下來後告訴TA哪裡做的不對。

孩子的安全感很重要,早期的關愛能幫助孩子建立穩定的心理安全感,這種安全感是一生受益的。

所以,孩子哭了,先抱住,意味著你在關注TA、保護TA、愛護TA,然後再去解決問題。該安撫的安撫,不該縱容的絕不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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