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親吻醉酒女友舌頭被咬斷,女友被判賠44萬,合理嗎?

案情

小唐和小王是一對熱戀中的情侶,2019年2月16日晚,二人應邀參加小王朋友的婚禮。

席間二人都喝了酒,小王見小唐有醉意,便勸說她少喝點,但小唐酒意正濃,不聽勸告。婚宴結束後,二人與朋友乘車前往棋牌室聚會,下車後小唐酒興未盡邀請大家去酒吧繼續喝酒,小王進行勸阻,醉酒後的小唐情緒激動在馬路中間大喊大叫。

小王見狀,上前安撫,為平復其情緒親吻了小唐,不料小唐竟將小王的舌頭咬斷。當晚,小王緊急到醫院治療,被診斷為舌部缺損1/2,部分喪失語言功能,味覺功能基本喪失。後經鑑定,小王傷情構成八級傷殘。

事後,小唐表示當時自己醉酒,已經“斷片”,完全不記得自己做過什麼,也很懊悔酒後失態傷人的行為,向小王致歉,並支付了10萬元“補償款”。

二人原本感情穩定,已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事情發生後二人爭吵不斷最終分手。

由於無法就損害賠償事宜達成一致,小王將小唐告上法庭,要求小唐賠償其因傷致殘的各項費用共計49萬餘元。

審理中,小王表示,小唐作為成年人,應當為其酒後失控傷人承擔責任,如今因為小唐的傷害行為,自己承受了巨大的身體和精神痛苦,且落下傷殘,小唐理應賠償。

小唐辯稱,對於咬傷小王舌頭的損害結果無異議,但對於小王所述事情經過及過錯責任並不認可。事發當日二人共赴婚宴,席間均有飲酒,小王雖曾勸說自己少飲酒,但期間數次主動給自己倒酒。過量飲酒的人,行為出格是常事,小王在自己醉酒後親吻,應當為產生的後果自擔風險。作為男友,小王並未對自己盡到幫扶義務。醉酒後,自己無法甄別親吻者身份,小王的行為已經侵害了自己,撕咬行為屬於正當防衛。綜上,小唐認為小王應當為傷害結果承擔主要過錯責任。

上海虹口法院審理後認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醉酒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小唐酒後將小王咬傷,該損害結果因小唐的過錯而非小王的過錯造成,因此,小唐作為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決,小唐應賠償小王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費用共計44萬元,扣除小唐已經支付的10萬元,還應支付剩餘賠償款34萬元。

評析

1.法院認定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醉酒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這個認定是沒有問題的,醉酒不能成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免責事由。

關鍵問題是,這個案件的特殊情況在於小唐並非酒後主動侵權,被舌吻後咬斷對方舌頭是一種被動行為。

2.法庭認為,親吻是情侶之間表達愛意的正常行為。從2018年確立戀愛關係以來,二人感情穩定,基於雙方的親密關係,事發當時小王對小唐表示親暱的親吻行為,本意是安撫其情緒,無論從主觀還是客觀上均不具有當然侵害性。法庭認為小唐作為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知曉過量飲酒可能對其意識及行為能力產生影響,但仍過量飲酒致醉酒後咬傷小王。因此,小唐咬傷小王的行為不具備正當性。

這個表述看似沒有問題,但是小王在明知小唐已經醉酒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在未經得小唐同意的情況下對其舌吻具有必然正當性嗎?

安撫情緒有很多種做法,小王作為一個成年人,他難道不知道舌吻一個醉酒後情緒激動神志不清的女人可能存在的風險嗎?

我們說任何人的行為都應具有情理上的合理性。在小唐沒有醉酒的情況下,小王和小唐又是戀人,如果舌吻被小唐咬斷舌頭,小唐承擔侵權責任是合理的。

但是,在小唐已經醉酒神志不清的情況下,此時任何人對其身體的侵犯,她都只能完全靠著潛意識的本能去進行反應,小唐當時並不知道是誰在舌吻她,只是感到受侵犯了下意識的進行反擊。

對於醉酒的小唐而言,此時小王作為戀人的角色其已無法分辨,儘管小王確實沒有惡意,但是對於小唐而言,又如何分辨這個舌吻的善意還是惡意呢?

3.法院對當時小王的舌吻理解為對小唐表示親暱的行為,本意為安撫其情緒,因此行為具有正當性!

這個說理顯然是存在明顯的邏輯錯誤的!要知道,一個人的行為本意如何並能決定行為的性質!

要是這個邏輯,我在酒吧門口看到一個醉酒的女孩,我把這個女孩帶到酒店發生性行為,然後解釋說我的本意是為了女孩的安全著想,帶到酒店是為了防止她被壞人拐賣或偷走器官。帶到酒店後發現女孩有做愛的需求,於是就配合她發生了性行為,本意都是好的!

問題是,一個人的本意即便是好的,他的行為依然對他人可能是一種侵犯!

即便是情侶,舌吻或者做愛也應該經過對方的同意,尤其在其情緒激動的時候!只是以“我是為了你好”為理由,就可以採取任何不考慮他人感受的行為嗎?

4.顯然,小王所謂的安撫情緒的舌吻行為自身是存在過錯的!當然,小唐的侵權行為也是事實,其確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小王並不是沒有過錯的,他但凡當時能採取其他的安撫行為都不至於釀成這樣的悲劇。

因此,法院判決的錯誤主要還是在於沒有進行責任的劃分,小王並非是完全正當,沒有過錯的!其冒失魯莽的舌吻行為使其自陷風險!因此,損害結果完全由小唐來承擔顯然是不公平的!

綜上所述,法院的判決不合理。

在民法上,一個優秀的判決不僅要合法,還要合情合理,站在小唐的立場來看,其喝醉酒斷片了,其男友當然負有照顧好她的義務,然而,男友卻在其意識最不清醒的情況下對其實施舌吻,造成了這樣的損害後果。小唐難道願意這樣的後果發生?

一個人喝醉了開車當然要承擔完全的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是其他人明知他喝醉了把他送上駕駛位,這個時候又是誰的責任更大呢?

親愛的條友們,你們覺得法院的判決由醉酒後被舌吻的小唐承擔44萬的賠償合理嗎?

如果不合理,你們認為合理的分擔方式又應是怎樣的?歡迎在評論區發表您寶貴的意見和看法,陳律師會與您進行討論和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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