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企业年报督促提示的 通告
距离2018年度企业年报截止时间6月30日仅剩7天时间了,还未年报的企业老板请抓紧时间年报!
年报是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各类市场主体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向社会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逾期未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成为企业永久的失信记录。
截至6月23日,仍有150户在我局登记注册企业未完成2018年度年报公示工作,我局特此督促提示。
吕梁市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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