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人 春季森林防火一刻也不能松懈!

眼下,天气转暖,风干物燥。我们无论是春耕祭奠,还是登山踏青,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否则就是害人害己!下面,通过回顾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给大家提个醒:春季风大,切勿野外用火。

案例

2019年2月15日,乳山市诸往镇神童庙村东山和育黎镇藏金夼村东南山发生山林火情,市公安部门接警后,查明起火原因,并将两名违法行为人当场抓获。据了解,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在诸往镇神童庙村东南山上坟烧纸时,不慎引发山林火情,并对群众栽植的经济作物造成损害。当天,违法行为人郑某某在育黎镇藏金夼村东南山串烧地堰时,不慎引发山林火情,同样,也对栽植的经济作物造成损害。由于扑救及时,火情被及时控制。

@乳山人 春季森林防火一刻也不能松懈!

@乳山人 春季森林防火一刻也不能松懈!

两名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但是仍然受到严厉的处罚。

《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发森林火灾,将会承担法律责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都会被追责。当前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多,森林火灾一触即发。在这也给广大市民提个醒:切记不要有烧荒、串烧地堰、上坟烧纸等行为,一旦引发山林火情,给集体和个人都将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可谓害人害己。

@乳山人 春季森林防火一刻也不能松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