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總用地11.85萬方 蘭州紅古海石灣煤礦洗煤廠建設項目選址公示

蘭州紅古海石灣煤礦洗煤廠建設項目選址論證報告的公示,公示日期: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21日。

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擬建的海石灣煤礦洗煤廠建設項目,擬選位置位於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東鄰道路,南鄰國有未利用地,西鄰國有未利用地,北鄰國有未利用地。擬建項目建設內容包括主廠房、機修車間、準備車間、濃縮車間、綜合樓、煤倉、水池及泵房等。規劃總用地面積118500平方米,其中建設用地面積118500平方米。擬建項目總建築面積為83100㎡,綠地總面積16000㎡。容積率0.7,建築密度38.65%,綠地率13.5%。


規劃總用地11.85萬方 蘭州紅古海石灣煤礦洗煤廠建設項目選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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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嚴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組織、參加聚集性活動,我局決定採用線上諮詢審查的形式,邀請省市有關專家,於2020年3月28日,對中譽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海石灣煤礦洗煤廠建設項目選址論證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進行線上評估審查。經審查,專家一致認為《報告》內容完整,各項指標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原則同意通過評審。


為保障利害關係人的合法權益,現將《海石灣煤礦洗煤廠建設項目選址論證報告》的主要內容進行公示,並徵求利害關係人意見。凡與本項目建設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我局提出書面意見。利害關係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公示期屆滿7日內通過書面方式提出,並提供身份證明等,能證明本項目實施直接涉及利害關係人合法權益的材料。規定期限內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視為放棄。公示期滿無異議,異議不成立或未要求聽證的,視為無意見。如有意見建議,請以信件、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反饋至蘭州市自然資源局紅古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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