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3日訊(記者 劉嘉) 23日,記者從黑龍江省生態環境廳獲悉,22日,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黑龍江省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實施細則(2020年本,試行)》。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對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就業密集型等民生相關的部分行業,包括工程建設、社會事業與服務業、製造業、畜牧業、交通運輸業等領域22大類54小類行業的項目,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
細則要求,建設項目應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各項環境保護要求,符合國家、省、所在區域開發建設規劃、環境功能區劃、產業政策等要求;實施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編制完成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主動申請並提供承諾文件。建設單位不主動申請、提供承諾文件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實施環評審批;申請人有不良信用記錄或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的,不適用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
細則明確,細則自印發之日起試行,原則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該實施細則執行期間,如國家出臺新的相關文件規定,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