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工作三年,姑娘你嫁我可好?

事情大概過去了三年,我已經忘得差不多了。

三年前,我和方姑娘關係非常好。

一抽空兒,我們就坐在環城公園裡瞎嘮。

嘮的也都是亂七八糟,有時候聊高中,有時候聊大學,有時候聊未來,有時候聊世界大同,是的,沒幾個女孩子能聊這麼多話題,自然,我對她好感頗多。

對了,我們還聊過愛情觀和婚姻觀,方姑娘說,愛情雙方一定要能聊得來,不然在一起就是吃苦。

我說當然,最起碼一輩子有話說,就算沒話說,也能夠彼此沉默的時候,覺得舒適而不尷尬。

方姑娘也是直性子,說她找男票,最起碼是以我為標準的。

我說你快別開玩笑了,我身高不足1.7米,長得跟李榮浩似的。

方姑娘說,你有我欣賞的地方,你他媽這是婉拒我嗎?

我說,開玩笑的,別當真。

方姑娘越說離窗戶紙越近,還沒等到她捅破窗戶紙,我就反擊了一把,你看我們都才二十歲左右,哪兒懂愛情啊,現在肯定不是談戀愛的時候,你說呢。

方姑娘說,這樣吧,如果三十歲,你未娶,我未嫁,那你主動點來娶我,到時候我們就可以合法正當的徹夜長談了。

我說那當然沒問題啊。

時間轉瞬之間,兩年過去了。

這兩年中,我約了她一次,甚至我忘了是哪一年。

只記得,我每次路過西大街的地下通道,有個下地下通道的扶梯,我每下扶梯都會有人迎面撞我一下。

我原本以為每次都是一個人,她精神有問題,就在那兒撞每一個路人,後來發現不是這樣的,每次撞我的都不是一個人。

由於地下通道修建的有問題,所以被撞的可能性很高。

而我,最討厭街口被人撞,不論男女。可能不是我討厭被撞,而是我討厭別人碰我,除了想接近的人,其餘誰也不行。

所以啊,我就想著,我約方姑娘出來,然後下地下通道,而我就在拐彎處,這樣至少能證明一點什麼吧。

為了約她,煞費苦心。

我在地下通道口待了三個小時,我發現每十對人裡,就有七對被撞,以這樣的概率,就是百分之七十嘍。

我忘了是幾月幾號,但我記得是一個秋天,和現在這樣的季節差不多。

地下通道外面落葉紛紛,方姑娘緩緩從扶梯往下,而我在地下通道里準備往出走。

頓時,方姑娘下了扶梯,一拐彎,一下子撞到了我懷裡,我心裡想著,計劃成功,我真特麼天才啊。

但我嘴上說,哎呦,真是有緣啊,等了你半天了,竟然在這裡撞到了。

她好像特別開心,但有點稍加控制,低著頭,頭髮垂下來,滿臉通紅,眼睛羞澀遊離。

從接下來的過程中,我就能看出來,她走起路來又蹦又跳,嬉笑連連,好像是覺察到某種趨勢,某種緣分。

因而,一臉成竹在胸,勝券在握的樣子。

吃飯的時候,她有些試探性地問我,願不願意?

我假裝一切不懂。

其實在愛情裡,我一直假裝,假裝,假裝……

因為我不確定,所以我假裝。

如果偶有一次,我肯定下來,那我就再也不會假裝了。

然後,然後她說有人給她表白了。

我停頓了一會兒說,那恭喜你啊。

她說,你他媽的真夠朋友,以後別見了,我怕他誤會。

我說,哪有什麼誤會的……嗯,也對,是會誤會,那就不見了唄。

就這樣,兩年見了這一次面,還不歡而散。

她渾然不知,地下通道里的相撞是我輕浮的一次作祟。

我從來沒有告訴她,也沒機會講這些了吧。

後來,知道西大街這個地下通道的,也帶著心儀的姑娘或帥哥兒,來這兒假裝撞一次。

至少給了對方敢於開始的勇氣,也給了自己信心,對,這裡也叫緣分通道。

從那次見面後,方姑娘脫單了。

我很是為她高興,又有些難過。

多好的姑娘啊,如果當初我珍惜一下,一舉拿下。那麼現在,我和她是擁抱入懷,還是分手了呢。

那恐怕很難說了。

她男朋友,我不認識,只見過她拍的照片。

先不說帥不帥,就個頭,比我高半個頭差不多。

就單論這個,我就輸得一敗塗地,無翻身之地。

重點是,人家是政法的,我他媽是學幼師的,這有可比性嗎?有,無非又是一敗塗地。

說到性格脾氣,人家比我好一千倍,人家陽光率直,大暖男,會關心人,還會笑……

不像我扭曲,最尷尬的是我特麼連笑也不會。

人生啊,還真不敢比較,不然……呵呵。

仔細一琢磨吧,這大概就是最好的結果了。

不然怎麼著,如果跟著我,我又不會照顧人,那還得讓方姑娘照顧我,真是,所以啊,她跟著一個照顧她的人,真好。

去年快年底了,我們還見過一次。

好吧,我請她吃了一碗老白家泡饃。

她說和男票連話都沒得說,我說只要兩個人沉默地不尷尬且舒適,那才是最合適的吧。

她問我,她現在的生活怎麼樣?

我連聲誇好,是的,真的很好,我從心底裡稱讚。

可方姑娘不這麼覺得,她問我還記得兩年前的盟約嗎?

我低著頭笑了足足五六秒。

然後抬起頭睜大眼睛,什麼,什麼盟約,我怎麼什麼都不記得了?

她一把揪住我耳朵,你這小子,敢情是個花花公子啊,承諾都能忘了?

我疼的,眼睛成一條縫說,你先放手,放手了咱們慢慢談。

她眼珠一轉說: 你的意思是讓我和男票放手,然後和你慢慢談,做夢去吧。

我哪有那個意思啊,我的意思是別揪耳朵了,放手。

她說,讓我記住嘍,她二十九歲一定放手,等著三十歲有人娶。

我說,我給你講個故事吧,猴子搬玉米,聽過沒。

方姑娘說,我知道,你和我男票差的遠了,但是……

我氣憤地說:滾你妹的,咱兩不聊了。

她看著我哈哈大笑: 你也太小家子氣了,度量不行,憑這一點,和我男票沒法比。

我嘴角一扯說:嗬,度量越大,越說明他不在乎你。不信你跟他打個電話,就說和男同學吃飯呢,如果他毫不在乎,他愛你麼?

方姑娘說:你無聊不無聊,趕緊滾遠點。

從那一次至今,我們再也沒見過。

甚至,她再也不給我點贊,這就是說我們連點贊之交也不算。

直到我寫這個故事之前半小時,很驚訝,方姑娘給我打了電話。

她說每年四季度,

她每個季度提醒我一次,

就算我記性不好,

也該記得離三十歲還有七年,

僅僅只有七年了。

到這兒,就先到這兒吧。

我想,到三十歲時,我一定會把這個故事補上。故事結尾如何,請耐心等七年。

我的近況,買水果不一定要別人眼裡最好的。

最近買橘子,老闆一直可勁兒誇她的橘子特別甜。

我說我不要甜的,有酸的沒?

老闆目光一閃,驚呆了說,要酸的找對人了,你嘗一口就知道。

我嚐了一口,真他媽的酸掉我的牙。

旁邊正在挑橘子的一群人,看到我酸到眯眼,拉著臉上的皺紋。他們立刻走掉了,邊走邊罵老闆是個騙子。

我則在一旁哈哈大笑起來,我說老闆,我一定多買。

老闆則說,小夥子啊,你要知道,做什麼都不容易啊。

就像我昨天買棗兒,老闆說棗兒特別甜。

我說,我懷念小時候吃的野棗兒,特別酸。你這兒有木有酸棗兒?

過程都是一樣的,老闆最後一句話也是說,生活還是挺難的,做個小生意也不容易。

每天晚上,除了熬夜寫個故事外,還要敷面膜,瓶瓶罐罐的補水,美白,祛痘,去痘痕……我以前從來不做這些,為什麼最近到以後要做了呢?

因為想要成一個九流作家,不修邊幅,土裡土氣,邋里邋遢的肯定是不行,所以,你要帥起來。

一起工作三年,姑娘你嫁我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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