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前夫不讓看孩子,拒絕我和孩子的任何接觸,各位大神有辦法嗎?

秦瀟銘


離婚了不給你看孩子和不許你接觸孩子的做法做的很對。如果當初離婚孩子歸你扶養,你也會這樣做的。問問你倆,既然有了孩子為什麼還要離婚呢?。


國良7786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父和母,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但是,還補充了一點:父或母探視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視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視的權利。請您對照以上條例,行使自己的探視權。


曦陽Zzz


恕我直言這個暫時沒有辦法,很顯然以你現在的能力鬥不過前夫,現在的孩子肯定過得也不差,你去探視孩子只是一種感情的彌補,對孩子來說這種感情即使需要也夠不著,個人建議現在暫時放棄探視孩子,等孩子在以後的人生中遇到了過不去的坎時再幫扶一把,這種感情還是可以找回來的,你現在要做的是照顧好自己,然後使自己變得強大,有能力照顧孩子,隨時準備著給孩子想要的,希望我的建議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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