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业主,你觉得小区物业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标准的准


1.物业收取外卖费。

我们小区去年曾经向外卖员收取一块钱的外卖费,而这项费用被物业称之为“设备磨损费”,可能是第1次听到这种费用,后来物业被质疑这项收费不合理,取消了这项收费,但是发出了通知,禁止外卖员骑摩托车进小区。

有的外卖师傅就表示,如果只有一单的话,他们是不会接这个小区的单的。这真是让人搞不懂,外卖员也算是陌生人了,点外卖的那么多,出事故几率就大一成,但是仅仅一块钱就能阻止一些带着敌意来的坏人吗?维护小区安全可以理解,但是收费用这个方法是不合理的。

2.物业收取停车费。

小区内物业收费明细上写着车辆进出不超过三小时不收费,但是开门保安每辆车进门就要15块钱,超过半个小时就不退,而且业主回家也要收费,为业主装修的师傅也要收费,电动车一块钱,三轮车三块钱。

后来我们就向物业质疑,他说外来的电动车、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下,会收取押金。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的公共区域是归业主所共有的,我们所交的物业费用已经包含了公共区域的管理服务费用,所以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收停车费。

3.物业重金线,轻服务己是普遍现象。

有的物业公司应当端正自己作为服务方的态度,但反而变成了主人,想怎么收费就怎么收费,不经过任何人的同意,这肯定是不合适的。

物业费的使用上,小区从来没有一个明细,物业费用到哪里了?有没有公开透明所有的账目明细呢?

物业公司己经是利益最大化,重金线,轻服务己是普遍现象,因此矛盾纠纷不断,有的转化为治安案件。因此还是以社区代管为益。把钱交给社区群众放心。

4.对物业非常不满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

那么对物业非常不满意的情况下,想成立业主委员会怎么办呢?如果是新楼盘,一般由开发商或物业来递交申请,然后成立业委会筹备组。业委会的成员必须是房产证上有名字,不能拖欠物业费,不能有违章搭建的行为,三者缺一不可。

业委会成立最大好处是可以把维修基金激活,像我们小区之前都是存在政府部门的某个账号上面,业委会成立之后转存银行每年的利息就有30万以上,这样就可以对社区公共区域的维修提上日程,同时可以对物业形成一个制约。

一旦成立业委会,你就会发现矛盾往往不是在业主和物业之间,而是在业主与业主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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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姐说房


支持取消小区物业!


绒雪儿64574804


要物业有个🐦用,没有它们俺们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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