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少年綁架殺害16歲同學,逃過死刑竟相視一笑!

沒有天生的惡魔,只有沒教育好的孩子。性格培養要從小抓起,不要因為父母的錯誤教育,讓孩子走向一條不歸的道路。

北京石景山曾發生過一起震驚全國的“四少年綁架殺人案”,綁架殺害16歲同學,勒索150萬,逃過死刑,4少年竟相視而笑。

4少年綁架殺害16歲同學,逃過死刑竟相視一笑!

4名少年(2個17歲,1個16歲,1個15歲)因沒錢去網吧,於是聚在一起想辦法。

其中一人提議說:我們可以做個大案,反正我們都不到18歲,法律不能判死刑。

於是4名少年決定,綁架一名有錢的同學,然後向家屬勒索鉅額錢財。最終,他們把目標鎖定在16歲的“有錢”同學小雨身上,晚上8點多,他們將小雨騙至偏遠地帶。

因和小雨認識,他們怕放了小雨後,警察會抓到他們,於是在索要贖金前,他們就將小雨殘忍殺害。

小雨說,我們都是朋友,有話好好說。

4少年綁架殺害16歲同學,逃過死刑竟相視一笑!

隨後,他們多次打電話給小雨的家人,勒索150萬贖金,小雨家人立即報警。警方將4少年相繼抓獲,最終2個17歲少年被判無期,16歲少年被判15年,15歲少年被判3年。

但聽到判決後,4少年竟相視而笑:果然,沒一個判死刑。4名少年令人不寒而慄的舉動,引發了社會各界關於“未成年犯罪”的熱議。

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

長期從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問題研究,曾對多起個案進行詳細調查。

李玫瑾教授受邀去見了這4個少年,並走訪了他們的家庭。

4少年綁架殺害16歲同學,逃過死刑竟相視一笑!

李玫瑾教授

這4個少年,沒有單親家庭,也沒有離異家庭,他們父母雙全,沒有一個父親或者母親犯過罪。

讓4個少年的父母,看被殺害的小雨的照片,他們痛哭流涕,有一個父親說到:你們不知道啊,這孩子我不是不管,我打過他,也罵過他,可是我管了他不聽啊!

李玫瑾教授說,很簡單,問題往前看,6歲之前。

6歲之前一定要說“不”

李玫瑾教授說——6歲之前性格養成,如果有些問題沒解決,後邊家長就管不了了。

第一個,就是剋制任性,6歲之前說“不”,非常重要。比如說,一個3、4歲的孩子和家長鬧,爸媽應該說,今天這事兒不行就是不行。這孩子鬧吧,他能怎麼鬧?大不了在地下打滾。

但是等到他十三四歲了,家長突然跟他說——你都這麼大了,你得聽話了,好好學習,我不給你錢了,你不能去網吧玩了。孩子還會和家長鬧,但他有好幾種途徑了——離家出走,跳樓自殺或者服毒自殺。

這麼點大的孩子,他怎麼會知道自殺呢?因為在他的眼裡,家長的愛是沒有限制的,他已經學會了用家長的“愛”,來威脅家長,只是他不知道死的含義。

所以,6歲之前說“不”,是給孩子一個最早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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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孩子2歲之前,還不太會說話,覺得難受了、痛苦了都是靠哭來表達。

但3-5歲開始,孩子的哭聲就有目的性了:我要這個東西,你不給我,我就哭。

這個目的性一開始出現,家長就要抓住孩子的一件事對他訓練,什麼事呢?

就是他提這要求不合理,他要的這東西不能給他。

比如他要買小汽車,買了家裡無數了他還要買。在商店開始鬧起來,說我就要這小汽車。家長說你家裡那個跟這個差不多,不買了吧,孩子就開始哭鬧,說不行,我就要,我不走。

遇到這種情況,就一定要對孩子做一個“剋制任性”的訓練。

第一步:直接抱回家;當場不要打也不要罵,任孩子哭不要管。

第二步:回家後抱到臥室裡,一對一,不管誰來管,一個人管就夠了,把門一關,其他人不要來勸來干涉。

第三步:記住四個“不要”。不要罵孩子,言傳身教很重要,要給孩子樹立好的榜樣;不要打孩子,大人打小孩,這不公平;不要說教,孩子哭鬧時,你說什麼對他都是噪音,你越說他越鬧;不要走開,他就是鬧給你看的,所以你一定要看著他鬧。

所以,家長就把門一關,往孩子跟前一坐,表明姿態——“今天這事說不行就是不行,你哭吧,你鬧吧”。

孩子當然會接著哭啊鬧啊——

這時候就算孩子腦袋磕到床角上,你都不要管,他知道疼,肯定不會再磕了。

等孩子哭到精疲力盡的時候,你給點愛,拿熱水給擦把臉,因為孩子哭到那程度,也很難受了,給他擦一把。

擦完以後孩子會想,你是不是回心轉意了?這時候你一定要把毛巾往旁邊一放,跟上一句話:還哭嗎?要哭接著哭。

你看,你沒有打他,也沒有罵他,你只是以這種方式告訴他——

如果你鬧起來沒道理,我不心疼,我也不讓步,你就鬧吧。這一次他就會知道了,鬧是沒有用的,孩子越小管,越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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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孩子留條交流的路

當然,也不能讓孩子太壓抑了,孩子不鬧了以後,你要跟他說——“以後有什麼事兒,你能不能跟我好好說。如果你能說服我,我也許會考慮你的要求。”

孩子可能會和你說,“我想要那輛小汽車”。你就問他,“那這輛小汽車,和家裡的有什麼區別呀?你能跟我說說嗎?”

注意,這是鼓勵孩子和你交流。

交流有一個原則,記住“三比一”——

就是孩子提出三次要求,滿足他一次,讓孩子知道交流有用,但又不要每次都給他。

所以,這樣就建立了你和孩子間一個好的關係——

1. 你明確說不行的事,他不鬧了。

2. 如果他真的想堅持,他會跟你商量。

有了這個基礎,到了青春期,你們倆的關係就好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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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管別人”

現在孩子學習壓力很大——

一直到高中學習壓力都很大,所以家長一般不給孩子增加任何負擔。家長覺得,孩子只要好好學習,考上好大學就行,其他不用管。所以有些孩子到高中,甚至大學,都不用為父母親,去負責任何事情。

因此,孩子只要管好自己就行,那麼管好自己,一旦他考上大學——他就會覺得是憑自己的努力考上的,跟父母沒關係,也就是自私。所以孩子自私養成的原因,就是家裡什麼事都讓他只管自己,別人不用管。

其實,應該讓孩子管別人,比如孩子五歲左右,能跟家長一起坐在飯桌上吃飯了。這時候家長可以給孩子立下一個規矩——家長不動筷子,你就不能先吃飯。

這個事很簡單,但非常有效。

孩子一般放學了,四五點他就開始餓了。可是家長吃飯一般在六點前後;所以很多老人心疼,覺得孩子餓了,先吃吧。

其實,晚吃這一個小時,孩子餓不壞,雖然餓下來確實挺難受的。但是我們知道,人生最基本的痛苦,就是飢餓,而孩子以後走向社會,走向人生的話,他的痛苦會更多。

讓孩子去體會,因為人只有自己經歷了痛苦,才能體會別人的痛苦。

我們成年人都知道,你自己經歷了某些痛苦,當別人再有這樣的事情,你馬上就能體諒別人,孩子也一樣。讓孩子在這種小小的痛苦面前,知道別人跟他一樣——而且我們是一個家,我們是一個整體,所以要有“別人”的意識。

讓孩子“管別人”,是防止孩子自私的一種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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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經歷點挫折

現在生活條件好了,但對孩子進行挫折訓練十分重要。

很多大學生,讀到碩士、博士了,因為論文推遲答辯,或者失戀,就從樓上跳下去了。他們忍受挫折的忍耐力太弱了。

其實這跟意志力相關,而意志力的培養,不是靠智力培養出來的,而是靠體力培養出來的。所以孩子小的時候,要讓他適當吃一點體力之苦。人只有忍受過體力之苦,才會承受住生活之難。

如果體力訓練做不到,家長也可以讓孩子學習游泳。學游泳也要趁早,七八歲甚至五六歲都行,送到游泳池,教練會說你們家長都出去吧,你們在這兒孩子學不了。為什麼呢?因為接下來,教練會拿著杆子把孩子都轟到泳池裡,甚至是把孩子抱起來扔到泳池中。

孩子到水裡使勁撲騰啊!其實,在教練的看護下,孩子都好好的。

但第一天接孩子的時候,你一定要問孩子一個問題:

“第一次下水,你什麼感覺?”

孩子一定會說,“嚇死我了,我喝了好幾口水”……

家長繼續問:“那後來怎麼樣了?好好的上來了對吧?!”

你就告訴孩子,以後長大了,一輩子都要記住這感受——

遇到挫折的時候,可能也覺得自己都快死了,但只要肯撲騰、肯努力,就一定死不了。以後他再遇到這個挫折,你就給他講這個道理,他肯定忘不了。

以上這些訓練,都要在孩子12歲之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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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長說,樹大自然直,孩子大了自然懂事,孩子那麼小,你不要去管他。不是的,如果孩子12歲之前你沒管他,從14歲開始管,是根本管不了的。

李玫瑾教授說,犯罪心理問題,很多源於人的早期。孩子的問題,往往是成年人造就的,大多和父母的教育方式有關。所以,希望上述的這些“育兒經”,能對家長和孩子有所幫助——

祝願每一個孩子,都健康快樂的長大。

希望家長們都能用心去學習,用心去陪伴孩子,希望類似開頭那樣的悲劇能夠再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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