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警方依法查處一起妨害公務案件

瀋陽警方依法查處一起妨害公務案件

2020年7月2日,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依法查處一起妨害交警執行公務案件,犯罪嫌疑人於某某(男,46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7月2日9時許,交通警察局女子直屬大隊民警帶領兩名輔警在和平區青年大街與文藝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執行勤務時,發現一名騎行電動車的男子逆行。隨即,一名執勤輔警上前制止其違法行為,但該男子拒不配合,反而加速前行。執勤輔警被電動車颳倒在地並被拖拽數米,造成身體多處輕微傷。隨後,該男子逃離現場。

案件發生後,瀋陽警方經過工作,鎖定犯罪嫌疑人為於某某。當日14時許,民警將其抓捕歸案。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於某某對其妨害公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於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犯罪已被瀋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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