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期擅自離開、隱瞞境外旅居史,雲南2人被依法處理

近日,雲南省文山州富寧縣公安局新華派出所在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依法查處2起境外旅居史人員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案件,給予2人行政處罰。

隔離期擅自離開、隱瞞境外旅居史,雲南2人被依法處理

李某金拒不執行隔離觀察規定

在集中隔離期間,違法行為人李某金(男,32歲,富寧縣板侖鄉人)於3月22日從馬來西亞旅遊入境返回富寧縣後,被安排到富寧縣疫情防控隔離點進行醫學隔離觀察,3月25日12時許其私自離開隔離點後一直未歸,拒不執行政府的隔離觀察規定。

農某傑故意不如實填寫旅居史

違法行為人農某傑(男,21歲,富寧縣歸朝鎮人)於3月26日從泰國留學返回富寧縣後,在填寫雲南健康碼內容時,故意不如實填寫旅居史,造成疫情防控工作人員降低了對其的風險評估。

目前,因違法行為人李某金、農某傑的行為已違反了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富寧警方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金處以行政拘留8日,對違法行為人農某傑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來源:央視新聞)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