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欠款一波三折终清结!抚顺东州法院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欠款40余万元

近日,东洲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欠款40余万元。

事情要从20年前说起,他人对李某某欠款无力偿还,便将其对辽阳某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李某某抵偿欠款。因债权一直未能得到清偿,高位截瘫、长年卧床的李某某无钱继续治疗,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故李某某对燃料公司提起债权转让合同诉讼。案件经几次上诉、重审,东洲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燃料公司给付李某某19.7万元,并自1999年7月12日起至给付之日按照银行贷款支付利息,此判决后经中级法院二审维持。

20年欠款一波三折终清结!抚顺东州法院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欠款40余万元

因燃料公司经营不善,连年亏损,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某于2017年1月申请强制执行。经工作,燃料公司主动履行和法院扣划共计4.15万元。期间,燃料公司对法院判决不服,向省法院申请再审。2018年4月,省法院裁定再审,案件中止执行。2018年12月,省法院再审维持原判,案件继续执行。为实现李某某胜诉权利,执行局多次派人到辽阳调查该公司财产情况,仍未能执行到财产。后执行法官收集整理资料针对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嫌疑,拟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燃料公司法定代表人摄于法律威严,表示愿意主动履行。经执行法官数次居中召集双方协商,燃料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一次性给付李某某剩余本金及利息42.5万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东洲区人民法院每一名干警的使命和担当。

(二三里编辑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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