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澤法院拘留一逃避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

彭澤法院拘留一逃避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

對被執行人採取拘留強制措施

  9月15日,彭澤法院執行局將被執行人沈某拘傳至法院,並對其採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措施。據瞭解,這是自新冠疫情以來,第一次對被執行人採取拘留強制措施。

  沈某與申請人張某本是合作伙伴關係,2016年4月雙方合夥開店,張某墊付首批貨款。後因經營不善,雙方結算,沈某於2019年9月出具借條兩萬多給張某,經張某多次催討未果,故訴至法院。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沈某卻一直以“疫情期間沒錢償還”為藉口逃避執行,執行法官多次尋找無果。9月15日上午,沈某被彭澤法院執行幹警堵在其老家,將被拘傳至法院。執行法官告知沈某“法院本著善意執行理念”促使企業復工復產,但沈某覺得疫情期間拘留所無法拘留自己,無動於衷。執行法官當即申請簽發拘留決定書,將沈某送往醫院進行核酸檢測及體檢後送至拘留所,對其採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措施。

  在疫情突襲給執行工作帶來種種困難和挑戰下,彭澤法院執行局突出主體責任,轉變工作機制,大力推動“線上辦案”,利用線上強制執行手段為“老賴”織密財產的法網。隨著疫情的好轉,及時調整辦案思路,在保證線上執行的同時加大線下強制措施的執行力度,不斷提升執行工作的精度、速度和強度,堅守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疫情之後,終有彩虹。彭澤法院執行局此次拘留行動有效打擊了被執行人的囂張氣焰,彰顯了司法權威,切實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彭澤法院 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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