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工傷相關的問題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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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發生工傷後誰來申報?

答:由用人單位、受傷者本人或近親屬、工會組織。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問:員工發生工傷後,女朋友或未婚妻、朋友、同事可以代為申報工傷?

答:不可以。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問:員工被鑑定為職業病,但用人單位不配合提起工傷認定申請怎麼辦?

答:可以由受傷者本人或近親屬、工會組織代為申報。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問: 職工上班第一天回家路上因交通事故身亡能否算做工傷?

答:可以。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問:上班途中被無照的電動平板車撞傷能否算工傷?

答:可以。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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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職工早退因交通事故身亡能否認定為工傷?

答:要視具體情況來定。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問:超齡農民工受傷能否算工傷? 

答:存在爭議

依據:根據最高院的答覆一般認定成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進城務工農民因工傷亡的,應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請示的答覆([2010]行他字第10號)認為,用人單位聘用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務工農民,在工作時間內、因工作原因傷亡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工傷認定

問: 職工在上班前更換工作服時暴亡,是否算作工傷?

答:可以 ,上班前更換工服屬於工作前的準備,符合工傷認定的標準。

問:上班之前職工因串崗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答:可以, 符合工傷認定的標準。

問:職工沒有駕照開車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能認定工傷?

答:可以。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問:掛靠的司機工傷後,能否享受工傷待遇?

答:可以。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車輛掛靠其他單位經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覆 ([2006]行他字第17號)認為,個人購買的車輛掛靠其他單位且以掛靠單位的名義對外經營的,其聘用的司機與掛靠單位之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在車輛運營中傷亡的,應當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認定是否構成工傷。

問:掛靠的司機工傷後,由誰來支付工傷待遇?

答:掛靠單位。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車輛掛靠其他單位經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工作中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問題的答覆 ([2006]行他字第17號)認為,個人購買的車輛掛靠其他單位且以掛靠單位的名義對外經營的,其聘用的司機與掛靠單位之間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在車輛運營中傷亡的,應當適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認定是否構成工傷。

問:工傷申報有時限?

答:用人單位:30天、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一年。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問:工傷賠償標準?

答:視傷殘等級鑑定結果而定

(一)醫療費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交通費、食宿費
(四)康復治療費
(五)輔助器具費
(六)停工留薪
(七)護理費
(八)傷殘補助金

(九)傷殘津貼

問: 員工發生工傷後,2個月後還能申報工傷?

答:可以。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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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超過規定時限了,還能申報工傷?

答:

如果出現工傷認定中止情形,則可以。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發生爭議,在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期間的;
2、需要有關部門對相應事故的結論為依據,而有關部門尚未作出結論的;
3、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工傷認定決定難以作出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問:職工入職第二天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未籤勞動合同,能否申請工傷?

答: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問:員工在公司組織旅遊期間發生意外,是否屬於工傷?

答:具有明顯的集體屬性,應當視作是工作原因的延伸,員工在公司組織的旅遊活動中受傷,應當獲得工傷保護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社保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人社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第四條規定,職工 在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中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視為工作原因,但參加與工傷無關的活動除外。應當從活動的目的性、單位是否鼓勵參加 、是否承擔費用、是否利用工作日等綜合考慮。

問:廠區內從車間去食堂就餐的途中,被車刮傷了,能申請工傷?

答:不能 ,工傷認定應符合“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場合”的要求,去食堂就餐不符合該規定。

問:接受轉包工程的個體施工中傷亡,能否申請死亡?

答:不能。 發包公司與轉包人一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發包單位成為工傷責任單位。

問: 員工乘公交車去上班被車門夾住了後腳跟。幾天後才發現後腳骨被夾碎。此時他還能申請工傷?

答:不能 ,上小班途中的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被認定為工傷。

問:員工工作中不夠謹慎、疏忽大意、精力不集中等過失行為,是否影響工傷認定?違章作業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答:職工從事工作中存在過失,不屬於三種法定排除情形,不影響工傷認定。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了排除工傷認定的三種法定情形,即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殘或者自殺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職工從事工作中存在過失,不屬於上述排除工傷認定的法定情形,不能阻卻職工受傷與其從事本職工作之間的關聯關係。無責任賠償

問: 上夜班的員工因睡著,發生安全事故,能否認定工傷?

答:可以

問:酒後死在崗位上算工傷?

答:不屬於工傷。

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因醉酒導致傷亡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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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陪客戶喝酒突發疾病死亡,能否認定工亡?

答:達到醉酒程度不被認定。

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因醉酒導致傷亡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問: 業務員陪客戶吃飯,酒後駕車回家,車禍後一隻眼睛失明,能否認定為工傷?

答:有爭議,一種情況舉證有工作有關,且沒有醉酒可以認定,否則不能認定

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因醉酒導致傷亡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問:女職工作時流產是否能認定工傷?

答:根據導致流產的原因而定 如果因受到傷害流產,則可以認定為工傷,否則不可以

問: 職工去庫房取貨,途中被惡狗咬傷後腿,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答:可以 去庫房取貨屬於工作時間,工作內容。

問: 職工去庫房取貨,途中被狗咬傷,與狗主人理論時,又與狗主人發生衝突,被打折胳膊,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答:狗咬傷可認定工傷,被打折胳膊不能認定 法院認為打架與去庫房取貨沒有因果關係,不能認定工傷

問:員工上班為趕時間,逆向騎行,被迎面而來的電動車撞得骨折,能否認定為工傷?

答:視事故責任認定結果而定, 屬於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

問: 員工在辦公室突發心臟病經搶救第二天死亡,能視為工傷嗎?

答:可以。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

問:有腦溢血的病史的員工因公出差,在賓館休息時突發腦溢血,經搶救無效身亡,能否按工亡處理?

答:不可以 ,有腦溢血的病史,腦溢血可能隨時發生,與出差不出差無關。

問: 員工因公出差,在賓館修改報價文件突發腦溢血,經搶救無效身亡,能否按工亡處理?

答:可以 因公出差,在賓館修改報價文件屬於工作原因,但需要舉證。

問: 員工因公出差,順便到景點遊玩,爬山時不慎從山坡摔下,多處骨折,能否認定工傷?

答:不可以。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規定,非工作原因受傷,不納入工傷賠償

問: 判定工傷時,由誰來舉證?

答:視情況而定。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問:員工上班途中順路去看望親戚,不幸被車撞傷,能否認定工傷?

答:如果時間和路程合理,可以, 合理的路線,未改上班的目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問:員工下班後去參加親戚生日聚會,不幸被車撞傷,能否認定工傷?

答:不可以 ,不屬於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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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員工早退,經過菜市場買菜時被狗咬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答:不可以 ,不屬於工傷認定的標準。

問:下班後,幾個員工拼車回家,發現交通事故,對方承擔主要責任,三名受傷的員工能否認定為工傷?

答:可以 ,屬於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

問: 員工在辦公室突發疾病倒地,同事拔打120送入醫院,48小時內一直昏迷,醫生無法判斷生存時間,員工家屬一再要求進行持續搶救,第四天醫生宣佈員工死亡,能視為工亡?

答:不可以。

依據:不屬於過度搶救 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突發疾病”視同工傷條款

問:如果小剛的妻子通過民事賠償已從肇事者處得到醫藥費部分補償,工程公司可以不再支付醫藥費嗎?

答:不可以, 公司應當支付剩餘醫療費部分。

問: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已休2年),能否繼續申請延長?

答:不能。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問: 職工因工傷害發生在《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施行之前,當時有關單位已按照有關政策作出處理的,是否屬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的“尚未完成工傷認定的情形?

答:不屬於。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四條理解和適用問題請示的答覆》([2009]行他字第5號)明確

問:工傷賠償都包括哪些內容?

答:視傷殘等級鑑定結果而定:

(一)醫療費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交通費、食宿費
(四)康復治療費
(五)輔助器具費
(六)停工留薪
(七)護理費
(八)傷殘補助金
(九)傷殘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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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程序員長年伏案寫代碼頸椎病能否算作工傷?

答:不算 ,該疾病並不存在於職業病名錄中。

問: 洗碗工得了風溼病可以認定工傷?

答:不可以, 該疾病並不存在於職業病名錄中。

問: 勞務派遣員工工傷待遇由誰來承擔?

答:由派遣單位承擔,用工單位連帶 在勞務派遣中,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受到事故傷害的,由派遣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由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問: 工傷的停工留薪期是多少時間?

答:

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最長24個月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問:工傷職工通過商業保險理賠等其他途徑獲得的賠償款項能否抵扣工傷保險待遇?

答:視情況而定 如果購買的是人身險,受益人是勞動者,則可以兼得;如果購買的是僱主責任險,受益人是用人單位,則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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