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周立波、唐爽名誉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的一点思考

原创 全社会正义人士

今天来写写关于判决的事。

一、名誉官司的本质


1. 名誉权官司的本质是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挽回自己的名誉。如果选择了这种维权方式,那么周立波就应该闭嘴,把一切交给法庭来处理。倘若在诉讼过程中又弄虚做假、不择手段,通过各种伎俩来蒙骗众人甚至是法庭,那么不管法庭的判决如何,这个人的名誉只能比以前更臭,从本质上讲,是输掉的,因为打名誉官司打最终是人心。


2. 判决结果一出来,就有人把这个交给了司马三鸡引导大众的判断。且不说司马自己的名声有多不堪,这样的节奏有用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没那么好忽悠。通过这样的伎俩再次给自己洗白的。这就好比自己干了好多龌龊事,还要凌辱同学,同学不堪凌辱又打不过你,说出了你干的龌龊事,全班人都在指责你,你不但对那些看到真相的人恶语相向,还把大家的嘴用胶布封上,然后把和你同住一个小区的班主任叫来了,让班主任给你背书对做过的龌龊事鉴定,结果鉴定结果也是确实干过,这时你又给班主任提供了一些材料,其中还掺杂了一些假材料,让班主任说你是清白的,这样大家就都服了,你的清白就回来了。可是这样能改变了大家对你的评价吗?这样做的结果一定是你在同学们的心中形象更加丑恶,是本末倒置的做法。


3. 我对判决结果形成原因的思考 判决结果下来几天后,我进行了一下调查,是否支持唐爽上诉,有1149人参与,支持唐爽上诉的人有885,不支持有264。而不支持唐爽上诉的人大多写了理由,主要集中在让唐爽集中精力搞他的研究,和周立波这种烂人不值当,也有人说唐爽从本质上已经赢了,8000元当时给胡洁提供证证的辛苦钱了。总的来说,几乎所有人都不认同这个判决结果。

对周立波、唐爽名誉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的一点思考
对周立波、唐爽名誉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的一点思考

鉴于胡洁和周立波的社会身份,有人可能会猜测会不会是在判决前,周立波通过某些关系给长宁法院方面打了招呼,对判决结果产生了影响。因个判决中陪胡洁8000元确实看起来很突兀,像是临时改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某人感觉赢了那么一点点。但我相信我们国家还是法治国家,不能认同类似的联想。在我看来,形成这样让吃瓜群众大跌眼镜的判决不是由于关系,也不存在某些压力,应该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毕竟法官也是人,判一个如此复杂的案子要掌握的信息很多。


二、本案最不可理解的地方


与其他所有案件不同的是,本案的关注者(吃瓜群众)比法庭看到的东西要多得多(当然也有一些法院看到但普通群众看不到的东西),这与一般的官司是相反的。因为关于名誉权的几乎所有事情都发生在微博上。而法官又不可能天天在微博上看。所以一些对案情有重大影响的事实看不到。 判决中说周立波骂唐爽为白眼狼不够成侮辱,属于自然反应。且双方的文章都有支持者,并未形成一边倒的情况。那事实是怎么样的呢?


1. 要讨论是不是侮辱,我本来要找法律依据的,但是看到判决里有相应的标准,这里援引长宁法院的原话“本院认为,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就其所获得的社会评价而享有的权利,是否够成分割名誉权应当根据行为人行为违法,被侵权人名誉被损害、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及行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1)首先看看“白眼狼”这个词,最早出自“一生不戴乌纱帽,半路常逢白眼狼”,其汉语解释为“白眼,是说没眼珠看不到眼前的东西,瞎眼。把这两个词放在一起,就是说瞎眼睛的,没人性的意思 。现在多用来形容忘恩负义、过河拆桥、恩将仇报的人。”,周立波多次使用这个词,是个人都知道他在侮辱唐爽。用书面一点说就是通过这个词确定地使唐爽的名誉受到损害,这一点应该所有人都不会反对吧。


(2)其次我们来看一下周立波是否为主观故意。周立波用“白眼狼”来损害唐爽的名誉时间跨度达到了四年之久,我用了最简单一方法随便一找就找到221个。用这个词骂的次数应该有数百次,甚至上千次之多,这里还不算那些已经把我屏蔽了的文章,骂的总数加起来有几千话,我一点也不感觉奇怪。除此之外,周立波还专门制作数个视频辱骂唐爽为“白眼狼”,这里还没有算上那些周立波的拥趸们发布,由周立波点赞的数量。时间跨度如此之长、数量如此之巨、形式如此多样,前所未见,令人叹为观止,如果说周立波不是主观故意侮辱、侵害唐爽名誉,鄙人认为是一种对大众智商的侮辱。

对周立波、唐爽名誉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的一点思考

(3)再来看看,周立波的侵害行为,和唐爽的名誉被侵害的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所有人都可以看出来这是直接的关系吧,而且周立波这种恶意侮辱还灌输给了一些理解能力低下的拥趸,和对事情一知半解吃瓜群众,致使如@兰花花 等认识能力低下的网民也用“白眼狼”对唐爽进行人身攻击。包括这些衍生出来的侵害结果,其原因都是周立波的主观故意,其因果关系是显而易见的。


2. 我们来探讨一下“并未形成一边倒的情况”


(1)稍了解一点周立波的人,都不用看后面对唐爽的采访,就看《局面》对周立波的采访就知道周立波满嘴跑火车了,手舞足蹈,为了洗白异常卖力地表演。甚至在周立波回国前,知名博主 kevin在纽约就在微博上发了,周立波回来一定要怎么洗白了。虽然初期周立波利用自身的影响力,蒙蔽了一些人,但是随着唐爽、鄢军的采访视频发布以及唐爽在2018年9月30日发布胡洁关于毒品来源冰毒是小范给波叔的“及甩锅动机“一粒都不能认”播出,但凡分辨能力及格的人都知道怎么回事了。如果说前面还有些人支持周立波的话,那么从930之后,了解来龙去脉的人应该就可以忽略了,数千甚至几万条的评论都是骂周立波的,而周立波做的就是每天成千上万地删除那些揭示真相的评论,拉黑那些知道了整个事情是什么样的人。


一般而言,微博注册都会有默认推荐,特别是粉丝量在千万级别的微博,每个月增加个几万甚至几十万都很正常,而周立波的粉丝,则是负增长几万。周立波拉黑的人能有多少,什么数量级,我们不知道,但从负增长的数量来看,几万应该是有的,至于有没有几十万只有周立波自己和他的删评专员知道。如果我说得不对,请周立波出来澄清一下,到底拉黑了多少人。 由于微博评论一边倒地批评周立波太快、太多,删除、拉黑忙不过来,周立波先后通过关注才能评论、关注7天以上才能评论,关注一个月才能评论,到了2019年4月份,设置了关注100天以上才能评论。即便条件如此苛刻,几个小时不删除评论就会出现大型翻车现场,评论前排几乎全都是批评周立波的评论,而支持周立波的评论可以忽略不计。无奈之下周立波关闭了评论,只允许那么几个人评论。


相信不仅是我,应该绝大多数的网友都没有见过如此一边倒的评论,一边倒博主限制关注一百天以上还能一边倒到如此程度。一边倒到一个3000多万粉丝的大V被迫关闭了评论。而法官看到的是并未形成的边倒的评论,因为他只看到了被周立波删除后留下的几百、而没有见到被周立波删除的那几千甚至几万,这个也怪不得法官。(上次找的图又丢了,谁有被拉黑的截图在评论里贴一下)


(2) 到底怎么才算一边倒?按周立波现在支持者与他的总粉丝数来算,允许评论并且给他正面评论的人20余个,当然还有周立波未关注的,我们给他乘以10,200个,再不够,我们乘以100,2000应该到头了吧。那么不允许评论的人3000余万。10比1你说不是一边倒,100比1你说不是一边倒,1000比1、10000比1呢?


(3)除了周立波微博下面的评论,我们是不是该看周立波微博之外的评论呢?比如《局面》,比如百度娱乐、新京报等。我们随便找了一篇《局面》下的评论,请问,如果这不算一边倒,那什么叫做一边倒?如果这都不算一边倒,那普天之下还有能算得上是一边倒的评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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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唐爽不是公众人物,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粉丝,但周立波是。两者的支持者应该不在一个量级上,按案发前的粉丝数量来讲,周立波的支持者应该比唐爽多上万倍才对。但事实上比例却是反过来的。支持唐爽的,都是周立波带来的流量,都是看不下去周立波满嘴胡说的人。一个知名公众人物但凡不往死里作,绝不会到这种程度。


以上情况希望二审的时候有能参考。


三、我们说一下毒品的事情


1. 早在去年10月份我就写过,即使周立波没有验毒,他吸毒的事情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不拿前妻张洁的视频、证据,就拿胡洁说”是冰不是卡,一粒都不能认,小范给波叔的,他放包里了“,都可以百分百确认毒品是周立波的,说那是猜测?把大众当傻瓜了吧。 世界上有哪个妻子,自己丈夫不吸毒她会猜的他的毒品是谁给他的,他怎么处置的。警察还没有查明毒品有各类,她能准确说出?只有一种可能,胡洁知道周立波吸毒,并且习以为常了,绝无别的


2. 国家级司法鉴定研究的院的结果更加确凿地显示了这一结果。我们看到鉴定书上写得很明确,这个鉴定是测定有没有吸毒,测出来明确含有甲基苯丙胺了,还不能说吸毒成立吗?就好比交警让你吹气或者抽血是为了测定你是否喝酒了,测出来每 250毫克/100毫升了,你还说你没喝酒。规定60分及格,你打了30分,还用别人说你不及格吗?


3. 美国弄的假证据,证明不了清白,反倒说明了周立波没有底线到什么程度。实锤吸毒了,居然还有脸接着洗,到美国弄假证据,企图蒙混过关,欺骗法庭。我提供的证据居然没办法到公证,但不排除有人通过别的方式公证你弄虚作假,也不妨碍大众通过这些事实看到周立波是怎样一个人。


希望再审时,法庭能追究周立波提供虚假证据的罪行。


四、说一下唐爽诽谤周立波是否成立的事


1. 关于唐爽说周立波幻听到《一周立波秀》属于诽谤

(1) 唐爽说你周立波听到《一周立波秀》幻听,第一这是唐爽亲自看到的,对当时客观状态的描述,并不能说明唐爽有主观意用此描述对周立波进行名誉伤害。主观使他人名誉受损害不能成立。


(2)出现幻听,是一种状态的描述,并未包含贬义,或者贬损。 包括我们普通人都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单单这项并不会对周立波造成名誉损失。也没有形成。更谈不上什么因果关系。


(3)有基本禁毒知识的人都知道,毒品,特别是冰毒有致幻的作用,网上关于吸毒致幻的新闻多如牛毛,一找一大把。现在通过司法鉴定研究院确定了周立波吸毒了,也印证了幻听这一说法,在这种情况下还判定唐爽属于诽谤,着实有些不能理解,法官在做如上判决前如果咨询过禁毒专家,也许会有不一样的判决。

对周立波、唐爽名誉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的一点思考


​五、对互联网官司的延申思考


1. 如果说传统的官司是人们在等法院公布标准答案并作为最终答案的话,在普通人获取信息如此便利的今天,普通民众有可能了解比法官还要多的信息,很多人都是目击者、见证人,此时能否作出公正的判决反而是对法庭


2. 周立波事件受到比较广泛的关注, 所以这是一个很好的网络网官司案例,直接左右人们对于互联网侵权的认知,成为人们在网上行为的导向,我也相信二审法官会收集更多信息以便作出公正判决


最后,感谢周立波,是你一次次地刷新了我对一个人的底线的认知,作为感谢

周立波,如果你觉得你赢了,请把拉黑的人全部放出来,并打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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