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字“這”和繁體字“這”有什麼區別?

石間煙霞


這和這的區別

這是這的簡化字。這字的甲骨文金文字形尚未發現。戰國時期陶文左右結構,左為辵[chuò],右為言,隸書演變為這,簡化字把言子改為文字,寫作這。

這字由言和辵構成,辵是彳(街道)和止(行走),沿著街道行走的意思。

言,說話的意思。遠古人們沒有錄音機也沒有擴音機,聲音傳不遠,且稍縱即逝。因此,古人就用言和辵組合成這,表示能聽到人說話的距離,會意為附近。

簡化字把言改為文,正好把附近的意思改掉。眾所周知,文(文字)就是為了彌補說話稍縱即逝、傳播不遠才發明的。

言+辵意思是附近,那麼文+辵那就是不是附近的意思,而是能傳播多遠傳播多遠。意思完全弄反了。

所以說,這簡化為這,是一個最糟糕的簡化字之一。

附圖是戰國時期陶文、馬王堆帛書和王羲之的行書的這字






雲鶴閣


簡體字的“這”,和繁體字的“這”,有區別嗎?

意義上沒有區別。區別只在於簡體和繁體。

樓上有高人說了,這個字由繁到簡,是民國二十四年,即1935 年,民國教育部公佈的《第一批簡體字表》確定的。詞表包含了324個簡化字。見上圖。

這個簡體字表公佈後,受到了時任民國考試院院長戴季陶的激烈反對,跑到蔣氏介石的辦公處大吵大鬧,搞得蔣氏無可奈何,1936年2月,蔣氏以國民政府名義發文,稱此表“不必推行”。但實際上,已然無法限制社會上對這324個字的使用了。

可以確定,“這”和“這”只是簡繁關係,並無任何意義上的不同。

當年為何簡化這324個字,一是受到新文化運動的影響,一大批如錢玄同等著名學者,提出應該簡化繁體漢字。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長時期以來,在使用中,至少有一千多個漢字已經被簡化了,只是沒有經過“官方”確認而已。這324個字的簡化,是順勢而為罷了。

“這”簡化為“這”,亦應如此。

只是,“這”何時被人們簡化為“這”,一時難以徹底搞清。第一,很可能與王羲之等頂尖大家的草書有關;第二,這個變化過程,應該在明清階段。

說與王羲之等頂尖大家有關,是因為後來的許多簡化字,在右軍大人,以及蘇軾等等那裡,已經被簡化了。

“這”字的“言”,簡化為“文”,很可能與他們的草書書寫的“言”,逐漸變成了“文”。

王右軍的“言”這樣——

虞世南的“言”這樣——

“言”與“文”義近形近,於是,後人們“照貓畫虎”,把“言”假借為“文”也未可知。

其實,“這”,本身就是假借字。

《說文》裡,沒有“這”字。初造此字,當在魏晉。

南朝的《玉篇》收錄此字,釋曰:“這,迎也。”音“yan”,就是和“唁”音同。

古時,最早,不說“這那”,而說“彼此”。

後來,在唐代,用 “個”字,繁體是“箇”或“個”,作為“這”的代詞。

李白《秋浦歌之十五》雲:“白髮三千丈,緣愁似箇長”。這裡的“箇”,實為“這”之意。

《舊唐書.李密傳》:“(隋煬)帝曰:‘箇小兒視瞻異物,勿令宿衛。’”此“箇”也意為“這”。

又逐漸,“箇”成為量詞,開始用“者”作為“這”的代詞。

唐代齊己《道林寓居》詩云:“青嶂者邊來已熟,紅塵那畔去應疏”。“者邊”就是“這邊”。

“者”與“這”音近,從唐代開始,此兩個字經常相互假借。

唐鄭綮《開天傳信記》曰:“者畔有那畔,那畔有這畔”一詩中,既用“者”,又用“這”,所表達的,都是“這”。

自此,“這”原來表示“迎”的含義,逐漸消失了,而且逐漸取代了“者”,就是表示“這”的專用詞了。

這個過程,大約到宋代就完成了。

南宋毛晃說:“凡稱此箇為者箇,俗多改用這字。這,乃迎也。”他的意思是說,別忘了“這”的原意是“迎”。

“這”先表示“迎”。表示“這”含義的最早是“箇”;然後是“者”,假借了“這”,其實還有“遮”。最後,就剩下“這”了。再往後,又被簡化成了“這”。

後面這些話有點兒跑題,只是感慨漢字太有趣了,沒忍住。

所以敬請原諒。


一老沈一


自己去查《說文解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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