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两市:本周共发生88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4日电 24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本周(4月20日至4月24日)市场监管动态。

  上交所方面,本周共受理24家企业的发债申请,拟发行金额共计826.7亿元。

  本周,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日常监管类函件22份。其中,监管问询函11份,监管工作函11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43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纪律处分措施2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12单。

  本周,沪市共发生47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其中,科创板1起(拉抬打压股价),上交所对此及时采取书面警示等自律监管措施。同时,针对10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核查,向证监会上报1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深交所方面,本周对2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一是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京泉华”)原持股5%以上股东初东明在首次买入京泉华股份达到5%时,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未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买卖京泉华股份,违反了《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初东明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是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谊嘉信”)及相关当事人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控股股东隐瞒代持并导致华谊嘉信信息披露违规、控股股东违规减持股份以及控股股东未按规定披露权益变动情况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及公司财务总监柴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此外,本周深交所共对9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8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1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

  8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朝阳投资有限公司和安徽京马投资有限公司未就股份被冻结事项及时通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也未及时履行核实义务,导致信息披露滞后。

  二是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就短期借款逾期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2019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业务过程中,提交文件发生重大错漏,重要业务参数录入错误。

  五是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陈浩未能按时完成资产收购事项中追加的关于应收账款回收的承诺。

  六是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事项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是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志江未实施增持股份计划。

  八是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预计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修正。

  1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中,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也未停止买卖公司股份。

  本周,深交所发出年报问询函33份、重组问询函2份、关注函49份、其他函件30份。共对41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共对2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2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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