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店裡幹活沒工錢,南城一男子盜竊作案20餘起獲刑1年半

自家店裡幹活無工錢 男子盜竊20餘起獲刑

自家店裡幹活沒工錢,南城一男子盜竊作案20餘起獲刑1年半


南城一男子因在父親開的店裡上班沒得工錢,鋌而走險,一個多月盜竊20餘起。近日,南城縣人民法院對該起盜竊系列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鄭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鄭某現年26歲。據鄭某稱,他應他父親的要求到父親經營的飯館裡打工,父親卻不肯給他工錢,並以死相逼不允許他離職,他迫於無奈進行盜竊。經審理查明,鄭某在2019年9月10日至11月3日不到2個月的時間內,先後盜竊24起,直至案發,每起盜竊價值在幾十元到幾千元不等,總盜竊價值人民幣14593元。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鄭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其歸案後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撫州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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