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店里干活没工钱,南城一男子盗窃作案20余起获刑1年半

自家店里干活无工钱 男子盗窃20余起获刑

自家店里干活没工钱,南城一男子盗窃作案20余起获刑1年半


南城一男子因在父亲开的店里上班没得工钱,铤而走险,一个多月盗窃20余起。近日,南城县人民法院对该起盗窃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郑某现年26岁。据郑某称,他应他父亲的要求到父亲经营的饭馆里打工,父亲却不肯给他工钱,并以死相逼不允许他离职,他迫于无奈进行盗窃。经审理查明,郑某在2019年9月10日至11月3日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先后盗窃24起,直至案发,每起盗窃价值在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总盗窃价值人民币14593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归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抚州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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