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是否會把失信人拘留15天,為什麼?

遇見善良的人


一般情況下要看當地情況,目前法律在各地實施並不是統一的,有些問題各地執行起來也不一樣,畢竟要考慮人治和法治兩塊。如果對方有惡劣行為且有證據問題應該不大,如果沒有證據可能不一定


時代一粟


【有錢就還;錢不夠先還一部分,剩下的定計劃分批還,避免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院強制執行拘留屬於行政拘留。民事訴訟法規定,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一次拘留最多15天,可以重複拘留。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一般來說,兩次拘留後,被執行人仍然有錢不還,可以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刑罰。

刑法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建議:有錢就還;錢不夠先還一部分,剩下的定計劃分批還。

針對法院的判決和裁定,關鍵是態度。


良知是最大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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